提名委員會對香港有利 (梁美芬) – 評論文章
當下,政改諮詢剩下不足兩個月,隨着普選踏入關鍵時刻,我們更要爭分奪秒,認清依法落實普選的正道,力爭在憲制框架內凝聚最大共識;而集中討論提名委會員的組成,正是合適的切入點。
當下,政改諮詢剩下不足兩個月,隨着普選踏入關鍵時刻,我們更要爭分奪秒,認清依法落實普選的正道,力爭在憲制框架內凝聚最大共識;而集中討論提名委會員的組成,正是合適的切入點。
本人日前接受電子傳媒訪問,向公眾解釋為何內地學者在本港回歸以來,就國家安全的立法問題一直存在兩種不同看法。這牽涉到內地學術圈兩種不同學派對通過《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的分析。本人多次強調我只是講出在回歸以來,參與內地法律研討會(特別是有關香港問題的研討會)的一些觀察,以讓香港人及一些不了解內地問題的人士,可以更了解饒戈平教授的意見的由來。
繼成立港島、新界東和新界西辦事處後,經民聯的服務網絡進一步跨進九龍,位於深水埗的地區辦事處今日(3月29日)正式開幕。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高永文、環境局局長黃錦星、中聯辦九龍工作部部長何靖、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邱騰華等多位嘉賓蒞臨主禮,並為辦事處進行揭幕和切燒豬儀式。
香港樹仁大學創校校長鍾期榮博士走了。三月二十五日晚,我出席了鍾校長的喪禮,見到鍾校長丈夫、樹仁大學校監胡鴻烈,不期然想起,鍾校長及胡校監在我人生的轉捩點發揮了何等重要的角色!
主席,在上一屆立法會的教育事務委員會會議上,我們早已指出,現時人口膨脹問題已牽涉到生、老、病、死等方面的政策。大家在上一屆已經聲嘶力竭地呼籲,而我本人亦不斷地希望教育局及政府在考慮“殺校”時, 必須作出長遠的規劃, 千萬不要今天“殺校”,5年後又告訴我們, 由於人口增加而需要再聘請老師和重開學校。我曾就讀的小學亦在“殺校”政策下被“殺”。
目下,政改諮詢期剩下不足兩個月,但如何根據《基本法》落實提名委員會的細節,社會討論仍欠充分。時間緊逼,社會當務之急應是集中精力,探討如何在《基本法》及人大常委決定的框架內尋求最大公約數,設計出一套適合香港實際情況的制度。
主席,《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遇襲,我相信全香港人與我一樣,在聽到這消息時也感到震撼。我相信我跟劉進圖應為同一年代的人,因為他在1986年時正就讀大學,而那時我亦在香港中文大學就讀。事實上,當時很多與我同一年代的同學也進入了新聞界工作。
《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規定,一九八七年三月一日或之前建成的綜合及住宅樓宇,必須提升至切合現代要求的防火保障。消防處及屋宇署會就有關樓宇的消防裝置及消防建設項目,向業主及/或佔用人發出消防安全指示(下稱「指示」),以提升樓宇的基本防火措施。
早前法院作出裁決,法官信納前區議員梁偉權未在刊登選舉廣告之前取得支持者的書面同意書屬違規失誤,選民並沒有被誤導,並認為梁偉權沒有任何故意欺詐或誤導選民的行為,亦沒有牽涉任何種票行為,因為梁偉權事實上已得到該批支持者的口頭同意,遲交書面支持同意書是梁偉權監管上的失誤。法官判梁罰款,並形容這是一次「不幸事件」。
當年中英談判之後,要將中英兩國及香港各界的不同經濟及政治訴求,有系統地寫成法律條文,實在是非常艱巨的工作。許老師經常跟我說,《基本法》內每一個字、每一個符號,都是經過反覆思量,將主權、自治及維持現狀的原則糅合在每一條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