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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動議的議案 (高鐵事件) – 發言 (梁美芬)

主席,高鐵工程延誤屬於重大公眾利益事件,調查必須進行,責任必須追究,費用必須賠償。主席,對於高鐵的興建工程,我個人在原則和態度上都是支持的,因為我是一名鐵路“粉絲”。無論去外地或內地,甚至有時到美國,我也會乘搭火車。美國的火車服務相對較差,但只要有機會乘搭火車,我便不會放過,因為我很喜歡享用火車服務。

其實,美國現時正在研究是否需要改善鐵路服務,甚至興建類似高鐵這種運輸網絡。原因是,在保護大自然和節省燃油方面而言,高鐵其實是一種非常可取的交通工具。但是,當年我沒有對興建高鐵投支持票。我記得,當年在處理高鐵興建工程的問題上,我多次要求鄭汝樺局長去大角咀與街坊見面。只要當時她這樣做了,我便非常願意投支持票。其實我特別喜歡鐵路,特別支持高鐵,但最後她並沒有這樣做。因此,我沒辦法投下支持票。

近年來,我與一批關心高鐵工程的專業朋友,一直透過高鐵大角咀工程監察組,就樓宇、法律、勘探、測量,以及很多居民對高鐵興建的關注,運用民間力量,回答當區居民或其他受影響區分的居民的問題。主席,是次高鐵香港段的工程出現嚴重超支和延誤,我認為全城關注是理所當然的。5月5日,張炳良局長和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港鐵”)行政總裁韋達誠前來立法會解釋,二人正式向公眾道歉。5月8日,港鐵召開股東大會,港鐵主席錢果豐宣布,韋達誠按原定安排,於明年8月約滿後,將不獲續約。他更特別強調,韋達誠是因家庭理由不獲續約,與高鐵工程延誤無關。

主席,當時我聽到錢果豐主席的言論,感到非常憤怒。為何仍堅稱韋達誠是以家庭理由不獲續約,連一點與這項工程延誤有關的消息也不肯透露?為何不願意稍稍交代一下,讓大家舒舒氣。相比之下,在港鐵工程總監周大滄前來立法會解釋後,我個人對他非常尊敬,因為他很有承擔,背負全部責任。然而,我仍有一個疑問,如此龐大的工程,是否只由一個人負責,或靠一個人的權力便能左右呢?港鐵是否有任何內部互相監察的程序,避免因一人的錯誤判斷,令整個工程或團隊面對如此嚴峻的後果呢?高鐵工程涉及接近700億元的公帑,負責管理工程的港鐵,除了周大滄外,再無人接受問責。所以,市民的確不太接受這情況,亦不能接受錢果豐在記者招待會上的言論。

時至今日,我們要考慮很多方面。我們的監察組於5月13日致函特首,向他提出3項訴求。第一,公眾特別關注工程的安全度,並注意進度、延誤超支的財務責任問題。超支可包括整體工程,亦可能是在個別沿線地區由於工程延誤而出現的一些具體損失。第二,是港鐵是否需要對整個超支款項負上責任,這是問責問題,如何補償因工程延誤產生的經濟損失。第三,我過去多年處理居民對於工程的憂慮,認為主要原因之一,是透明度不足,以及不確定因素(uncertainty)太多,令居民不知道自己身處的房屋會否被工程影響,而影響又是多少?傳媒所報道的,跟自己的房屋是否有關呢?所以,向公眾清楚解釋現時工程引起的種種問題,是非常重要的。正所謂“醜婦終須見家翁”,港鐵應向公眾全面交代,以釋眾慮。同時,我們亦期望港鐵在自我整頓時,能夠真正考慮工程延誤對於受影響人士構成的損失。除政府外,我認為港鐵也應考慮一個合理的補償機制。

監察組致函特首,同時我也收到不少政府同事的游說。關於《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權力及特權條例》”),我曾撰寫文章,說根據我當時的初步判斷,高鐵工程的延誤,與雷曼事件影響公眾的性質和廣泛程度非常接近。因此,我一直都在觀察政府和港鐵答應如何向公眾交代,沒有即時同意我們不需要引用《權力及特權條例》進行調查。相比雷曼事件,我記得當時自己是首批贊成引用《權力及特權條例》進行調查的人,同時也是調查小組的成員之一。在雷曼事件的調查中……我在上一屆會期參加了兩個可以引用P&P的委員會,一個是西九文化區,另一個則是雷曼事件。我們花了4年時間調查雷曼事件,而西九文化區也調查了數個月。

雷曼事件牽涉的範圍和專業知識,我記得當時令各議員花了相當的一段時間學習金融投資、何謂雷曼債券、何謂結構性投資工具等。單是這些,已學習了一段長時間。最後,大家都知道,我們由上屆立法會會期開始到結束時才能夠完成報告,但很多專責委員會委員卻認為仍沒有足夠時間來追問很多事情。同時,律師之間也有很多書信來往。我們的法律部亦跟其他律師特別就着一些文件可否披露,從公眾利益角度來爭辯。

高鐵工程屬於同樣性質,如果我們引用P&P,我們當然同樣能夠查閱很多文件,但亦有一些文件未必能夠查閱。同時,很多議員不是出身工程界,我們的學習過程可能比學習雷曼迷你債券更艱難,這是一個事實。我亦相信,不花數年時間,我們未必能夠調查到結果。但是,時間是另一個問題。

當時,我的確有憂慮。我的憂慮就是,我們進行調查的時候,負責的工程人員一定要來立法會解釋。那麼,是否要另請一批工程人員來繼續處理工程進度?抑或是 要工程人員兼顧工程進度和向立法會解釋,又要跟律師開會,因而進一步延誤高鐵工程呢?我所屬的選區特別關注高鐵工程的進度,因為西九龍特別受影響。大家問一問受到工程影響的當區居民,便會明白他們的關注。所以,我不能夠同意胡志偉議員的說法,即拖延一下沒有所謂,不用急。你試試住在工程區域附近,你便知道有多急切。在工程附近的每個區都希望它快點完工。

大家當然希望問責。所以,我希望政府成立的這個小組能有所作為。這個小組包括兩個海外專家,以及由夏正民法官來領導。我們覺得他是接受了我們的意見,而他亦公開表示,希望在今年年底能夠查出原因。

我認為調查有兩方面很重要,第一方面,當然是問責,給市民一個交代。如果查出事實,真的有人有問題,便應該作出處理。第二更重要的是,必須告訴我們因由,和如何令延誤縮減。我聽到很多市民也很關注縮減延誤,他們說:“不要再遲了,議員請你幫我們說出來吧”。所以,我聽到大家希望工程不要再進一步延遲得太厲害。我其實很擔心,因為港鐵和政府表示,2017年,抑或2016年……2017年有機會完工,我其實很擔心。我希望他們說實話,是就是,不可以的話,便告訴居民,最緊要是清楚。

所以,我覺得在現階段,政府的委員會跟港鐵自己查自己,始終有不同。我基本上有信心,這兩位專家和夏正民法官能夠公正處理調查工作。我亦希望,這小組的報告能夠滿足議員或公眾在問責方面的訴求,並能釋除他們的疑慮,這樣我們便可以避免引用P&P這個冗長的調查方式。我覺得這未嘗不是一個選擇。

因此,在這個問題上,我很希望跟政府說,在這個委員會調查出結果後,它一定要問責。我相信一定有人失誤,無論是判斷上的失誤或其他方面的失誤。大家更加關心的是,這麼多工程一齊興建,包括沙中線、觀塘線 延線,我聽聞都有機會延誤 – 大家現在都很憂慮。所以,你們一定要將勤補拙、將功補過,盡量把延誤時間縮短,以及一定要在日後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如果不能夠做到這數點,你們在半年後提交報告時,大家的反應一樣會非常大。

所以,我希望政府能夠痛定思痛,如果發現港鐵內部架構和決策程序出現疏漏或失誤的話,便要加以整頓和盡速尋求解決方法。因此,在現階段,我認為,如果政府已經成立一個具有相對公信力,而且包括具有工程知識的海外專家的委員會……相比之下,議員反而缺乏工程知識。希望他們可以在合理時間內提交報告,給公眾一個交代。所以,基於這個考慮,我覺得現階段不應該引用《權力及特權條例》來調查這事件。

主席,我謹此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