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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時間實現普選 (梁美芬) – 評論文章

港府昨日公布政改諮詢報告以及行政長官向全國人大提交的報告,當局說《基本法》第四十五條已明確規定提名權只授予提名委員會。因此,任何人再用犯法激進的行動,強推違憲公提,隨時一拍兩散,令二○一七年普選願望落空!隨着政改步入關鍵時刻,我們實在要捉緊時間,爭取集中討論一些較溫和的中間方案,凝聚共識,這才是落實普選的正道!

提委會可擴大選民基礎

在首輪政改諮詢期間,本人聯同另外八位資深學者,以華人學術網絡的名義提交政改方案建議。我們認為,世界各國各自發展合適的政治體制,香港是法治社會,任何政改方案均須符合《基本法》及全國人大常委決定;同時,制度設計應確保特首具備兩種能力,第一要獲中央信任,有效與中央溝通;第二要有經濟能力,平衡社會各界利益,保有香港經濟優勢。

基於這些原則,我們建議提名委員會維持四大界別組成,但各個界別名額可按比例增加。我們建議將公務員、物業管理及持牌地產代理、美容美髮、中小企、環保及清潔衞生、仍未有委員代表的新興專業服務界別、婦女、青年及少數族群及綜合界別納入提名委員會,四大界別各自新增一百名委員,以確保各個界別的均衡參與。提委會人數由一千二百人增加至一千六百人。

如此一來,選民基礎由現時的約二十多萬人,大幅增加至全港三百多萬選民(不算現任直選議員的選民基礎),包括全港約三十萬公務員、過百萬婦女、幾十萬少數族裔及其他未有委員代表的新興專業服務界別。

新增綜合界別委員

我們建議,在不影響四大界別的比例及現有提委會的名額分布下,第四界別新增三十六名綜合界別委員,讓公眾爭取。這既可保全四大界別的組成及比例,同時又能盡量滿足公眾參與提委會的訴求。合計區議員及綜合界別,全港市民享有兩票,直接選出提委會委員,這不失為一個兩全其美的辦法。

為確保選舉質素,我們建議分兩輪選舉,第一輪容許八名獲二百張提名票的人士成為參選人,第二輪由提委會一人一票,提名得票最多的二至四名人士成為候選人,供全港市民人一人一票選出特首。

普選要令香港更美好,希望政改路上不用犧牲本港的社會穩定及經濟優勢,這才是香港之福!

(刊於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