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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水平安全保障 香港前景更光明(梁美芬) – 評論文章

近年來,隨着國際形勢急劇演變,科技高速發展,世界各國包括英美等普通法國家紛紛制訂及更新有關國家安全的法律。若說2003年香港市民因為對國家安全概念陌生,又有反中亂港勢力的攻擊抹黑,令基本法第23條立法不成功。如今,香港社會已形成共識,支持盡快立法維護國家安全。昨日《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在立法會全票通過,代表香港終於履行了這個重大憲制責任,讓香港可以無後顧之憂,輕裝上陣,全力聚焦發展經濟、改善民生,共同創造一個更繁盛、更美好的家園。

基本法23條立法符合國際標準(梁美芬) – 評論文章

近年來,隨着國際形勢急劇演變,科技高速發展,世界各國包括英美等普通法國家紛紛制訂及更新有關國家安全的法律,而關於國家安全的執法行動及立法程序,往往都快速果斷,不能左顧右盼,拖拖拉拉。若說2003年香港市民因為對國家安全概念陌生,又有反中亂港勢力的攻擊抹黑,令23條立法不成功。今天,香港社會已形成共識,應盡快完成23條立法。23條立法除了是履行香港特區的憲制責任,也是追趕世界趨勢,作為國際大都會,香港不應再落後於其他普通法管轄區,應好好制訂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令市民真正無後顧之憂。

履行憲制責任立法護國安 加快香港由治及興(下)(梁美芬) – 評論文章

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履行憲制責任立法護國安 加快香港由治及興(上)(梁美芬) – 評論文章

特區政府正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展開諮詢。根據基本法第二十三條,香港特區應自行立法禁止叛國、分裂國家和顛覆政權等行為。從法律上說,「應」(shall)這個詞,是指中央賦予了特區憲制責任,為維護國家安全進行立法。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即「528決定」,強調了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盡早完成基本法規定的維護國家安全立法,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司法機關應當依據有關法律規定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2020年6月開始實施的香港國安法,其第七條也明確作出相同規定。香港應把握當前由治及興的機遇,盡快完成此憲制責任。

區選君子之爭 彰顯優質民主(梁美芬) – 評論文章

明天是區議會選舉的投票日,香港終於迎來了完善選舉制度的「最後一公里」。在這個提升香港地區治理的重要時刻,候選人更應秉承「君子之爭」的精神,通過一場公平、公正、公開的選舉,展現優質民主的特質,展現出香港由治及興的新氣象。選民更應踴躍投票,展現齊心協力共謀發展的新面貌。

區選沒有「躺贏」 市民一票很重要(梁美芬) – 評論文章

區議會選舉將於12月10日舉行,這是完善選舉制度之後的首次區議會選舉,也是繼選舉委員會選舉、第七屆立法會選舉、行政長官選舉之後,新選舉制度的又一次實踐,標誌着香港新選制全面落實。在新制度下,區議會原有的452個小選區被重新規劃成44個大選區,參選情況顯示區區競爭激烈,以往選舉曾出現的自動當選、亂港勢力靠炒作政治議題而當選情況已不復存在。此次區議會選舉的重要績效指標就是選賢與能,提升區議會服務質素,使區議會回歸以改善民生福祉的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