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中產之苦 (申偉基) – 評論文章
坊間常說香港中產是受到忽略的一群,到底情況有多嚴重?過去一段時間,本人於社區接觸不少居民,聆聽他們不同的訴求,從中得知道不少中產人士所遭遇到的問題,令我深深體會到中產面對的難處。
坊間常說香港中產是受到忽略的一群,到底情況有多嚴重?過去一段時間,本人於社區接觸不少居民,聆聽他們不同的訴求,從中得知道不少中產人士所遭遇到的問題,令我深深體會到中產面對的難處。
政府在已公布2017 年普選行政長官的具體建議,為特首參選人設立寬鬆的「入閘」門檻並有上限、提委會維持現行選委會界別分組和產生辦法,以及普選階段設單輪投票等,均與經民聯建議相符,我們對此表示歡迎。
政府推出政改方案,並提出「2017一定要得」的口號,特首梁振英、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率領相關的問責官員,在政改方案公布後,隨即走入社區,向市民宣傳有關方案。但落區時卻遇到一小部分人士,以不文明的話語圍堵,意圖阻止特首與市民直接接觸。
政府本周三正式公布政改方案,既符合《基本法》及人大常委會「八三一決定」,亦符合香港市民的意願。只要三分之二立法會議員在表決時投下贊成票,二○一七年全港五百萬選民將能夠史無前例地,以一人一票的方式選出下一任行政長官,香港民主進程將踏上新的台階。
行政長官普選安排是本港有史以來最民主的制度,可以讓全港500萬合資格選民,在2017年歷史性第一次以「一人一票」選出下一任行政長官,這不僅是香港政制發展的重大跨越,也是國家的歷史大事。
自從阿里巴巴在去年3 月決定「捨棄」香港,選擇到美國紐約交易所掛牌上市後,是否要在本港落實「同股不同權」的爭議聲至今不斷。有媒體報道,港交所(00388)爭取最快第三季推出第二輪「股權改革」諮詢,提出放行「非同權」20 多年的「同股同權」優良傳統恐將被削弱。
談到《基本法》的誕生,我總喜歡用一個比喻,那就是《基本法》實乃普通法與中國法的結晶。《基本法》本身是中國法律的一種,《基本法》的各處都流露出這特徵,例如第十八條提及的全國性法律,第一百五十八條提及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解釋權,第一百五十九條提及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修改權等等。另一方面,她又充滿着普通法的生命氣質。
現時在反對派陣營中,有人大搞「民主獨裁」,他們為求達到否決政改的目的,將人大「8.31」決定講成是十惡不赦,絕不容許其他人為政改方案說半點好話。這些人,究竟是真心為民主,抑或破壞民主?他們是真心希望香港有普選,還是堅持現狀,令他們可以繼續撈取政治籌碼?
綠色專線小巴是市民常用的交通工具之一,通常於人口密集的社區循環行駛,以彌補鐵路及巴士服務的不足;加上近年不少公私營房屋受限於地理環境遠離鐵路站或主要交通幹道,因而需要乘搭專線小巴作為到鄰近鐵路站的「駁腳」。以荔景山為例,荔景港鐵站設於山腳位置,但現時只有少量巴士行經山上各個屋苑,居民要乘搭鐵路,要麼徒步走20分鐘,要麼乘搭專線小巴。
都市迅速發展可能帶來的其中一個結果,就是產生房屋供求失衡的問題。目前,香港的房屋供應嚴重不足,政府為解燃眉之急,不惜身搶地,甚至連社區內一些小型的土地也要改作住宅用途。筆者明白政府的難處,亦支持政府想辦法解決房屋供求失衡的決心,但是,在發展的同時,亦須兼顧社區的實際情況,不能以過度犧牲居民的生活質素為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