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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憤怒都不能燒《基本法》噓國歌 (梁美芬) – 評論文章

最近發生了兩件令人心痛的事,一是在六四燭光晚會上,數所大學學生會代表在台上公然燒毀《基本法》,高呼「港人修憲」。二是在香港足球代表隊的賽事上,現場觀眾在賽前奏中國國歌時報以噓聲。身為在香港生活的中國人,見到一小撮香港人不承認一國兩制,不承認自己的國籍,甚至侮辱自己的國家,實在極度心痛。作為從政者,見到社會上有一股港獨的勢頭萌芽,更是憂心重重,必須加以警惕。

焚燒《基本法》十分不智

在「六.四」晚會上,大學學生會代表上台批評《基本法》沒有香港人聲音,沒有香港人授權,主張修改《基本法》,並即場將《基本法》燒毀。我理解年輕人滿腔熱血,偶爾會錯用冒失、激進的手段,但學生代表指責《基本法》欠港人意見,說法違背事實,不得不指正。在《基本法》的起草過程中,香港人高度參與其中,《基本法》起草委員會有多位香港委員,《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在港進行了長達一年半、全面廣泛的公眾諮詢。在這兩個官方組織之外,香港政商界還通過各種渠道向中央政府反映港人意見,都獲考慮、採納。

至於高呼修改《基本法》,更反映學生們有勇無謀。上世紀八十年代,中國推行改革開放不久,經濟尚在起步階段,國力不及現在,同時期望用香港向台灣示範一國兩制,總體形勢都對香港人有利。這一點,從中央頒布《基本法》後,要花相當精力向地方政府解釋,為何香港可以享受各種特惠,就可見一斑。對於民主派的政制訴求,他們當時都支持民主回歸,與中央大方向一致,雙方可以有商有量。現今,中國國力已經不可同日而語,近年香港又冒起了一股反中亂港、鼓吹港獨的勢力,危及到國家安全、國家領土完整,中央的態度會否像八十年代般開放,答應許多明顯偏袒香港的條件?答案不言而喻。

泛民要用行動證明愛國愛港

《基本法》用實實在在的條文,保障了香港在回歸後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原有法律予以保留,令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有了憲制的依據。學生們燒毀《基本法》,是否想放棄這一切優勢,令香港改為奉行他們最恐懼的「一國一制」?

至於在港隊球賽上噓國歌,據悉部分球迷是因為不滿中國足協製作的海報,但國歌象徵國家尊嚴,再不滿都不應該噓國歌來宣泄,況且該場賽事在中央電視台現場直播,全國觀眾都看在眼裏,視之為奇恥大辱,對香港人回歸十八年都不認祖歸宗感到非常憤怒。

這兩件事發生後,建制派義不容辭站出來批評、譴責。筆者認為,泛民主派亦應該加入一起譴責這種侮辱國家的行徑。泛民經常強調自己都很愛國愛港,現在是好機會與建制派一起反擊一切香港獨立、破壞一國兩制,損害中國人民、香港巿民感情的行為和言論,以顯示他們尊重自己中國人的身分。

(刊於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