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立法盡快止暴制亂對香港市民有利 (林建岳) – 評論文章
在香港未能完成立法,而國家安全問題在香港日益突出的情況下,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制訂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並將有關法律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實施,既能夠做到針對當前的嚴峻形勢,維護國家安全,又顧及了香港自身難以完成有關立法的政治現實,是當前最務實可行的做法。中央此時決定為香港進行國家安全立法,盡快在香港止暴制亂,讓香港社會秩序重回法治軌道,令香港經濟不至繼續惡化,令民生得以保障,對香港700 多萬市民都是好事,相信會得到市民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