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救孩子 落實《禁蒙面法》 (梁美芬) – 評論文章
《禁止蒙面規例》昨日刊憲,今日已生效。在過去4 個月一連串的暴力衝突中,幾乎所有示威者都佩戴口罩、頭罩、防毒面具等,不以真面目示人,目的是怕身份被認出,想逃避責任。這樣不單令警方在搜證及提出檢控時更加困難,更令示威者有恃無恐,以為即使犯法也不用承擔任何法律後果。事實上,自2014年「佔中」運動出現由激進示威者戴面具組成的「V 煞團」,社會已經認為有需要防微杜漸,盡快訂立《禁蒙面法》,但因「佔中」亂局止息,社會又把它放下了,間接為今日的亂局種下禍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