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國者治港合情合理合法 (梁美芬) – 評論文章
全國人大常委會就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作出決定,港澳辦、中聯辦均發聲明,指人大為規範和處理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提供了堅實的法律基礎,具有不容挑戰的權威性,兩辦聲明同時強調,鄧小平早就指出,「港人治港」有個界線和標準,就是必須由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來治理香港。愛國是一個社會公民所須懷有的高尚情操。愛國情操既有感情,亦有理性,是法、理、情的辯證統一,是一個公民構建其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的前提和基礎。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來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都能找到強有力的法理依據。因此,熱愛祖國是港人所須懷有的高尚情操。本文將從公民層面、政治層面和法律層面三個維度對應有的愛國情操進行分析闡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