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民聯支持特區政府推行電動車充電設施安裝先導資助計劃
環保局局長黃錦星今日(10月15日)宣布,《施政報告》將推出一項新的電動車充電設施安裝先導資助計劃,計劃為期3年,撥款20億元以協助私人住宅停車場加裝電動車充電的基礎設施,預料可為6萬個車位增設充電基礎設施。經民聯對此表示歡迎和支持。
環保局局長黃錦星今日(10月15日)宣布,《施政報告》將推出一項新的電動車充電設施安裝先導資助計劃,計劃為期3年,撥款20億元以協助私人住宅停車場加裝電動車充電的基礎設施,預料可為6萬個車位增設充電基礎設施。經民聯對此表示歡迎和支持。
過去數月發生在香港的暴力衝擊不斷蔓延,極端暴力分子除了大肆破壞公共設施和商舖,毆打無辜市民,攻擊警察,更多次針對建制派政團的辦事處進行暴力毀壞。自6月份以來,經民聯有超過10個議員及地區辦事處遭到不同程度的惡意破壞,單是10月份以來,聯盟的辦事處或街站已受到十多次暴力毀壞及威脅,有辦事處更被縱火和投擲燃燒彈,導致嚴重損毀。對於暴徒明目張膽向不同政見的團體及人士的辦事處進行暴力攻擊,惡意毀壞,罔顧他人生命財產安全,扼殺表達政見自由,企圖以政治恐嚇和滅聲,影響選舉公平,經民聯感到極度震驚及憤怒,並予以最嚴厲譴責!
觸目驚心的企圖殺警事件,向全社會敲響極端暴力行動正在升級的警號。暴徒殺警行為泯滅人性,不僅要予以強烈譴責,而且需依法嚴懲,以儆效尤。香港近幾個月的暴力衝擊愈演愈烈,口罩蒙面正是助燃劑。企圖殺警案件正是口罩激化暴力的明顯例證。《禁蒙面法》既為警方提供法律武器,更是向社會尤其是極端分子發出嚴正警告。不能不看到的是,大批青少年參與違法暴力行動,香港社會尤其是家長非常痛心和擔心。《禁蒙面法》就是要讓青少年學生了解違法界線,避免參與暴力行動。所有希望香港好的市民,都應該與暴力切割,支持警方止暴制亂、恢復秩序。
「人民有權和平抗議,但必須合法。市民大眾要上班工作、探望家人,亦需要用到重要的公共服務,例如緊急服務、醫院和學校。和平示威的權利並不包括非法活動,示威者明顯擾亂他人生活,必須接受法律的嚴正制裁。」英國首相約翰遜回應「反抗滅絕」本星期在倫敦發起的示威活動時,說出上述一番言論,只要是文明理性的社會,必然會認同這點道理。
很多人希望政府公布新法後可平息亂局,但這幾天看來效果並不明顯。誠然,香港現時的情况肯定不是靠多立一兩條法便能平息。政府必須全方位以跳脫的思維去拆局。制定法律只是符合了社會期望日後年輕人能學會對自己的行為有承擔、尊重法治,亦希望能減少警方在執法時的難度。但這只屬協助執法的法律,難以治本。
《禁止蒙面規例》昨日刊憲,今日已生效。在過去4 個月一連串的暴力衝突中,幾乎所有示威者都佩戴口罩、頭罩、防毒面具等,不以真面目示人,目的是怕身份被認出,想逃避責任。這樣不單令警方在搜證及提出檢控時更加困難,更令示威者有恃無恐,以為即使犯法也不用承擔任何法律後果。事實上,自2014年「佔中」運動出現由激進示威者戴面具組成的「V 煞團」,社會已經認為有需要防微杜漸,盡快訂立《禁蒙面法》,但因「佔中」亂局止息,社會又把它放下了,間接為今日的亂局種下禍根。
特區政府今日宣布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訂立《禁止蒙面規例》(《禁蒙面法》),由明日(10月5日)起實施。在新規例下,任何人身處受規管的公眾集會或公眾遊行,或未經批准的集結時,使用可能隱藏身份的蒙面物品,即屬犯罪;新規例並授權警方要求市民移除蒙面物品以核實身份。經民聯認為,持續和不斷升級的暴亂已經使香港處於非常危險的境地,《禁蒙面法》有助防止極端暴力分子藉蒙面隱藏身份以逃避法律責任,有利警方執法,是止暴制亂的有效手段,經民聯對此表示支持。經民聯支持特區政府加大力度止暴制亂,運用一切可行法律手段,維護香港法治,保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盡快恢復社會正常秩序。
萬眾期待的慶祝新中國成立七十周年閱兵盛典,十月一日在北京天安門廣場隆重舉行。天公作美,萬里晴空,一萬五千名受閱官兵,十萬名群眾列陣歡迎。我有幸到北京觀禮,親睹舉世矚目的閱兵儀式,感到非常興奮和自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