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

捍衞學術自由議案 – 發言 (張華峰)

主席,一如我在上周就新聞自由發言時提到,學術自由是受《基本法》第二十七條保障的港人基本權利之一,正如同樣獲《基本法》保證50年不變的港人生活方式一樣。事實上,學術自由早已成為我們生活中最重要的核心價值之一。

我留意到近期有關香港大學(“港大”)民意研究計劃所進行的民意調查,近日在社會上掀起了一番爭議。我認為有關的爭辯,正好反映香港是一個自由開放的社會,大家均可享有言論自由,就一些現象進行評論。我認為不能因為社會上有一些不同的意見出現了,或是因為某些人說了些甚麼話,便輕易作出“受到打擊或壓制言論自由”這種不正確的結論。

身為學者,應具備崇高的公信力,我認為學者要有接受別人意見的胸襟。例如,有關特首梁振英的民望,大家經常接收到的信息,是梁特首表現不濟,民望又在合格水平以下。卻原來,這些數字的背後,涉及一些極端的意見,就是因為有少數極端的人,給特首評了零分,把他的民望也拉低了,但先前公布的民調結果,卻沒有把這些詳細數據告知大家,故此引來大家一番爭議,要展開深入理性討論,自然是理所當然的事。

雖然部分發表意見的人士有公職在身,但我想指出,他們都並不是官員,也沒有走到大學裏面指手劃腳,更沒有要求大學管理層對負責民調計劃的研究中心總監鍾庭耀博士施壓,要求他停止再做民調,而只是在民調數據的解讀上,提出異議而已。大家可以抱持理性和務實的態度來作出討論,不必凡事都從陰謀論出發,來看背後的動機。何況,即使是港大校長徐立之也認為,目前只是“學術界的爭議”,不認為學術自由受壓, 並且希望大家討論時“遵守遊戲規則, 不要人身攻擊”。他認為暫時大家都是遵守遊戲規則的。

主席,我也想談談學者參與公共事務的問題。我認為學術研究應該像新聞報道般, 秉持客觀中立的原則。如果學者過分參與公共事務,很容易因為主觀的因素,而影響到他所做的學術研究的可信性和
可靠度。我不希望有人打着學術自由或和平抗爭的旗號來參與公共事務,實際卻是積極鼓吹公民抗命,鼓吹進行不守法的行為,鼓吹佔領金融中心,這樣只會破壞我們的社會秩序,隨時背離了我們追求和平理性的核心價值, 是不值得鼓勵或認同的。

相信大家可以從近日台灣出現的抗爭活動看到,即使是發起人聲稱如何堅持和平的原則,也難保活動變質,以暴力告終。一旦香港發生“佔中”行動, 其對經濟的打擊和影響, 是難以預料的。

因此,我絕對同意廖長江議員的修正案,鼓勵大學學者專心從事學術研究,傳授知識,以及追求學術卓越,並鼓勵他們以正面及負責任的態度參與公共事務, 要保障社會的秩序和安寧才好。

主席, 我謹此陳辭, 支持維護學術自由, 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