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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想——有意義抑或不實際? (林健鋒) – 評論文章

你有夢想嗎?文憑試中文科以「夢想」為作文題目,學生可選擇寫作「夢想看似不切實際,其實很有意義」,抑或「夢想看似很有意義,其實不切實際」。題目一出,即引來社會熱話。

兩個寫法也講得通,關鍵是套用到甚麼情況,和想說明甚麼道理。如果套用到政改問題,我倒認為,後者更為切合現實情況。

政改方案快將出台,可以預見,在《基本法》框架及人大「八.三一」決定下,公民提名必定不會是方案任何一個選項。如果部分人堅持公民提名,「寧為玉碎、不作瓦存」,那麼他們的夢想看似很有意義,其實不切實際。

拒以違法手段爭取

部分人認為只要向特區政府和中央政府施壓,便可以推翻人大「八.三一」決定,於是,佔領行動、衝擊政府與辭職公投等想法,應運而生。但現實的情況是,自政改諮詢以來,中央一再強調普選必須「依法辦事」,如果有人打算以違法及激進手段爭取心目中最完美的普選方案,那麼,他們的夢想看似很有意義,其實不切實際。

有人說,如果立法會否決政改方案,特區政府可隨即重啟「政改五部曲」,重推普選。可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早前已表明,二○一七年普選「機不可失,失不再來」,這意味着今次普選方案若遭否決,恐怕往後一段長時間,香港可能也沒有普選。如果有人以兒戲的心態看待中央的莊嚴決定,那麼,不止沒有意義,也是不切實際。

一步一步達到目標

「我有一個夢」——這是美國民權領袖馬丁路德金的名言。人,當然應該有夢想,但要達成夢想,必須訂立目標,一步一步達到。如果有人提出脫離現實的要求,夢想可以一步登天,甚至不惜以暴力和違法手段達至目標,最終定必大事難成,更可能會一敗塗地。

更重要的是,普選夢,豈止是一個人的夢,還是七百萬人的夢。七百萬人又怎會只有一種想法、一把聲音?因此要達至一人一票普選特首,難免要經過妥協、平衡與取捨。我們總不能為滿足一部分人認為是最理想、最民主的普選要求,而背棄現有的法制和機制。

今次的考題,正正能夠讓大家反思,甚麼時候,應該堅持夢想;或者,甚麼時間,應該放棄不切現實的夢想。

(刊於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