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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土地資源 建立房屋階梯 (盧偉國) – 評論文章

如何以有限的土地資源,應付龐大的房屋需求?這是當前香港特區政府須面對的艱巨挑戰,並且關乎本港的長遠規劃。二○一三年十月本人曾在立法會提出動議,促請政府在《香港二○三○:規劃遠景與策略》的基礎上,盡快提出優化方案,制訂長遠基建規劃,啟動公眾參與,凝聚共識,然後按部就班落實,議案獲得立法會無修訂下通過。

特首在今年的《施政報告》表示,發展局和規劃署正更新該份策略文件,探討香港二○三○年後的規劃策略和可行方案。我期待,香港藉此可以優化長遠的綜合城市規劃,制定大、中、小型工務工程的落實次序,推動可持續發展,改善民生,令新一代有更好的發展機遇。

多元化規劃添供應

在具體的發展規劃方面,今年的《施政報告》強調,政府決意徹底改變土地長期供不應求的現狀,多管齊下,包括全速推展古洞北、粉嶺北、洪水橋等新發展區,擴展東涌新市鎮,在維港以外填海,發展岩洞及地下空間,以及規劃新界北和大嶼山的長遠發展等。不過,我希望提醒當局注意:其一,絕不能低估推行相關規劃的阻力,泛民議員發起的「拉布戰」和「不合作運動」,嚴重影響新工程項目的審批,以工務小組委員會本立法年度的議程審議為例,「欣澳填海的規劃及工程研究」和「蓮塘╱香園圍口岸與相關工程」項目已先後被否決,政府亦被逼撤回「中部水域人工島策略性研究」,十分可惜。其次,有關規劃必須兼顧社會不同發展需要和政策目標,既要增加土地及房屋供應,又要支援優勢產業發展,也要有周詳的交通網絡和社區發展規劃,設法增加經濟活動,為新市鎮的居民提供就業機會。

《施政報告》指出,「香港缺的不是土地,缺的是可供發展用的土地。兩者的分別是土地規劃及開發。」往屆特區政府確實沒有預見到本港對發展用地的龐大需求,面對大量土地規劃為非發展用途,包括郊野公園的情況,並無積極解決,反而把不少新規劃發展土地的發展密度降低,造成近年房屋供應嚴重不足。我認為,現屆政府必須改弦易轍,採取多元化規劃方案,包括在特定條件下增加地積比率、更改土地用途、收地、重建、利用棕地等。經民聯建議政府可以考慮改劃百分之二的「綠化地帶」土地,用作興建中產人士或青年家庭能夠負擔的住宅單位,預計僅此一項已可望提供約十八萬個單位。

提供誘因鼓勵公屋戶搬走

在房屋供應方面,政府去年底公布新的長遠房屋策略,未來十年的總房屋供應目標是四十八萬個單位,當中公營房屋將佔二十九萬個單位,由於房委會難以長遠承擔有關財政開支,財爺曾俊華早前宣布設立「房屋儲備金」,今年的《預算案》即以二○一四年的二百七十五億元投資收益作為首筆注資。這固然顯示當局切實解決市民住屋需要的決心,但能否順利落實相關目標,既需要足夠的土地供應,又視乎當局能否建立適切的房屋階梯,兼顧不同階層的需要,包括考慮中產人士及年輕家庭的置業訴求。我建議當局採取下列措施:其一,提供更多誘因,鼓勵有能力的公屋住戶,轉至自置居所,加速公共房屋的流轉。其二,檢討以往曾經推出而具有成效的協助市民置業安居的方案,例如,重新推出優化版的「首次置業貸款計畫」和「夾心階層住屋計畫」等。其三,與私營發展商合作,興建小型和廉宜的住宅單位,為合資格青年家庭提供可租可買的合適住宅,幫助年輕人踏出置業安居的第一步。其四,支持及鼓勵非牟利團體加快興建青年宿舍,例如改建舊工廠大廈,盡早推出並以低於市值出租單位予合資格的青年。

無可否認,要有效落實上述措施,徹底扭轉房屋供求失衡的問題,社會各界必須權衡輕重,放棄爭議,致力尋求共識,與政府一起解決問題。

 

(刊於  星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