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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統籌執行 推動「北都區」發展(盧偉國) – 評論文章

新年伊始,立法會討論並通過一項議員議案,促請特區政府積極回應國家發展戰略,跟進「北部都會區」建設,連同筆者在內,共有11位議員動議修正案,顯示社會各界廣泛關注這個議題。

特區政府早前公布《北部都會區行動綱領》,交代規劃會以「產業帶動,基建先行」為主軸,分為四大區域發展,最遲將在2027年為主要發展項目啟動收地程序,2032年或之前完成平整新發展土地和落成新增單位各四成。不過「北部都會區」的發展由開始到全面落實,大約橫跨20年,本人和工程建造業界都非常關注,當局會否加快制訂詳細的發展方案,檢視和整理相關工務工程投資,制定大、中、小型工務工程清單,並預先對工程人力資源作出規劃,然後按輕重緩急訂立落實次序,以免工程量一時太多一時太少。

訂立時間表和階段性目標

據發展局局長甯漢豪在立法會會議上表示,「北部都會區」的三個新發展區,即古洞北及粉嶺北、洪水橋及厦村,以及元朗南正在施工,新田科技城也提出了土地規劃方案,而餘下主要發展區域的土地規劃方案將於2024年內陸續出台。政府亦承諾在制訂工程時間表及分期安排時,充分考慮各項目的緩急優次、公共財政影響、市場人力資源的承受能力等因素。去年12月,政府公布《香港主要運輸基建發展藍圖》,強調長遠規劃着重「北部都會區」內的東西及跨境連接,以及「北部都會區」與「維港都會區」的南北連接,除了優化「三鐵三路」方案,又會在「北部都會區」的東面增建「兩鐵一路」,即北環線東延線、新界東北線及北都公路(新界北新市鎮段)。當局須加快就「北部都會區」的發展制定全面詳細的方案,訂立階段性目標和具體的落實時間表,並定期評估和優化相關方案。

《行動綱領》未有提及「北部都會區」項目造價,當局僅重申將成立「大型發展項目融資辦公室」及相關委員會,研究融資安排。面對環球經濟充滿不確定因素、本港財政儲備下降、未來數年財政收支面臨赤字壓力,當局應抱持開放態度,在確保政府緊握發展主導權的大前提下,詳細評估不同融資安排的優劣,例如香港以往的PPP,即公、私營合作,成功的例子很多。所以,無論是「北部都會區」的發展,以至「維港都會區」的發展,政府在財務安排上都不應該作繭自縛。

推新措施須排除長遠風險

「北部都會區」包含眾多發展項目,除了落實各項發展規劃和工務工程,四大區域更要強化產業發展和招商引資的功能,環環相扣。除了由行政長官帶領的「北部都會區督導委員會」作高層政策指導及監督,當局也要積極引進海內外的工商專業人才,協助制定配套措施,並加強跨部門的統籌和執行能力。

最近有人建議「北部都會區」輸入內地電力或引進新電力供應商。過去,大亞灣核電廠向本港供應部分電力,措施有效,有條件開拓更多零碳電力輸港空間。日後香港若可從內地輸入更多零碳電力,將促進能源穩步轉型,更能確保香港在2050年達至碳中和。不過,引進新的電力供應商,就可能會影響香港行之有效的發電與輸電系統及機制,影響今天香港享有的高度安全可靠的電力服務。這對於維持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和社會的平穩運作都非常重要,若是貿然對行之有效的電力安排作出改變,隨時得不償失,這方面的考慮必須審慎。

刊於文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