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我首先申報利益,我是建議中新界東北發展區內的一名土地業權人。
自1973年以 來,香港政府先後在 新界發 展了9個新市鎮 ,成績斐然,至今我們已有超過半數市民住進新市鎮的公屋、居屋和私人興建的房屋。為了應對人口的不斷增加,以及殷切的房屋需求,港府繼續發展新市鎮本來是理所當然、自然不過的事。但是,時移世易,老方針遇上新的環境、新的政治生態,建議的新界東北發展規劃近期引起重大的爭議,面對來自各方面的巨大壓力,並不令人感到驚訝和意外。
發展新市鎮,由於工程規模龐大,涉及影響眾多不同階層人士、組織和公司的利益,從來不是一件易事,但政府制訂的一套諮詢、收地和補償政策,一直以來按着本子辦事,從實效來說,多年來還是管用的。然而,隨着本港政治生態出現翻天覆地的變化,加上政府的弱勢,已令該套老皇曆變得左支右絀。繼續發展新市鎮改善市民的居住問題,當然是值得支持的好事,但好事多磨,夜長夢多,也是當今的政治現實,要妥善解決,殊不容易。
建議的新界東北發展,要說政府缺乏諮詢,那顯然不是事實。現時在各界人士、黨派、團體、土地業權人和使用人已經激烈地表達了南轅北轍,“大纜都扯唔埋”的意見情況下,政府如何走下去,我認為才是令人更感關注的問題。擺在眼前的挑戰是:有關的發展倘要滿足各方面的訴求,達致共識,可說是難乎其難。今天立法會有關的辯論,議員各自表述,正反意見雜陳,也不見得會縮窄問題的分歧。
主席,我認為只有各方各界人士在態度上作出轉變,共同放下成見,以大局為重,有商有量互諒互讓,事情才有較快獲得解決的機會,否則縱然撤回有關發展建議,再諮詢個天長地久,也是枉然。當然,政府也必須在某些方面作出合理的調整,為積極和具建設性的互動鋪路。例如對受發展規劃影響的非原居民補償安置方面,我認為政府是有很大的改善空間,從近期協助斡旋菜園村徵地興建高鐵,以及蓮塘徵地發展口岸得到的經驗,我深切體會到當局現行補償非原居民的安排,已經不合時宜。
問題是隨着時間的推移,很多非原居民已在新界鄉郊土地上生活了數十載,不少更是屬於生於斯、長於斯的一代。這些居住在所謂臨時牌照屋宇的居民,實際上已落地生根,無論他們的土地居所是自置或是租下來,他們對之已生有一份強烈歸屬感,並且視繼續維持這樣的生活方式為其核心的權益,這個情意結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主事官員倘若不明白這個道理,不懂審時度勢,對因徵地被迫離棄家園的非原居民,仍舊“硬崩崩”沿用那套恩恤補償的過時機制,此不被受影響居民視為涼薄不近人情,不招來他們強烈的抗爭,幾稀矣。
主席,無論徵地是要建造基礎設施或發展新市鎮,有關的徵地是為着社會整體的利益,因此,對受影響的居民給予合情合理的補償,實在是一個講求關愛的政府應有之義,也是紓緩徵地阻力,維繫社會穩定和諧不可或缺的一項德政。我建議當局盡快檢討有關的徵地政策,提高對受徵地影響非原居民的補償,包括盡力協助矢志繼續在鄉郊地區生活的非原居民覓地搬村。有道是:“厚道的人,運走得長。” 同樣地,我認為厚道的政府,好日子當會多一些。
主席,我謹此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