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獨歌」傳播全民有責(胡劍江) – 評論文章
律政司司長決定就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早前拒絕批出臨時禁制令,禁止四項與「港獨」歌曲《願榮光歸香港》有關的非法行為的判決,提出上訴。筆者認為,有關歌曲是一首美化暴力、煽動「港獨」的歌曲,更曾多次被錯誤當成「香港國歌」播放,如若繼續放任有關歌曲繼續傳播,將對國家安全造成嚴重危害,法院早前拒絕批出禁制令,明顯是忽略了維護國家安全的凌駕性要求。筆者支持律政司提出上訴,履行特區政府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和活動,和保障國歌的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