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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啟明街方為上策 (梁美芬) – 評論文章

相信大家還記得八月底土瓜灣啟明街五十一號一幢唐樓,經屋宇署勘測後認為其存在塌樓危險,故此向法庭申請封閉令,勒令所有居民和地鋪商戶在七日內遷出。據悉事態最新的發展是,當局在正式封樓後,已安排受影響住戶入住賓館和中轉屋,亦向地鋪商戶發出了臨時進入許可證,容許他們繼續營業直至另行通知為止。不過,由於當局的進一步勘測工程需時達五個月,加上檢驗結果未卜,意味着居民歸家的日子仍遙遙無期。

處理手法欠人性化

事實上,自二○一○年初馬頭圍道四十五J塌樓慘劇發生之後,舊式樓宇的結構安全問題成為了社會關注的焦點,政府亦在事後迅速巡查了全港各區的單幢式舊樓以策安全。就這次啟明街五十一號事件,當局在發現結構存在風險後要求住戶馬上遷出,人命關天,本來無可厚非,但筆者認為有關部門在處理手法上可以更人性化,更好地兼顧居民的處境。畢竟居住在該幢唐樓的除了基層家庭和長者外,還有四十多戶劏房租客和「前店後居」的地鋪商戶,經濟能力有限,要他們在七天內馬上遷出,其不知所措、徬徨無助的境況可想而知。

更令一眾居民不滿的,也許是當局早在三年前,已經評定上址存在結構風險,並在露台底下樹立了十多根大型金屬支架以作加固。其後由於大廈本身沒有法團,業主未能自行安排勘察和維修,故該樓宇最終被納入了「樓宇更新大行動」,進行了為期一年多的修葺,每位業戶更支付了一萬七千元的維修費,事後並由署方發出完工紙。正當大家以為大廈經政府認可人士維修後應可放心之際,事隔不足兩年,卻竟然再度成為危樓,更遭勒令封閉,確實匪夷所思。試問如此,當日各業戶為參與「樓宇更新大行動」所付出的時間和金錢,豈非多此一舉、白費心機?屋宇署整整拖了三年才修葺此唐樓,但最終卻只給住戶七天的時間搬走,可謂應快的不快,應慢的不慢,做法值得商榷。

修補執漏無助拆彈

考慮到居民的實際處境,當務之急,我認為有關部門應採取特事特辦的方式,人道處理上述的搬遷問題,包括安排合資格的住戶盡快上樓,並協助租戶解決租務問題。但筆者必須同時指出,這次啟明街五十一號事件,其實只揭露出問題的冰山一角。現時全港樓齡超過五十年的舊式唐樓就有約五千幢,並以每年約五百七十幢的速度增加;其中九龍城區,包括啟明街二十一號至五十一號一帶的舊樓數目就更是全港之冠,有超過一千一百幢。這些樓宇當中不少都屬於日久失修、殘破不堪的「三無」大廈,不論對身處當中的居民和附近的途人而言,均構成難以預料的風險。單靠屋宇署等部門不斷的修修補補或執漏加固,根本無助徹底拆除這些市區中的計時炸彈。

為今之計,筆者相信只有通過市建局大刀闊斧,加快收購和重建包括上述啟明街一帶舊樓的步伐,方能從根本上長遠解決市區舊樓嚴重老化的問題。

(刊於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