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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之深 責之切 (梁美芬) – 評論文章

港鐵十月十六日四綫癱瘓,陸路交通運作嚴重受影響,亦令本港交通一度局部癱瘓。港鐵近日就事件提交調查報告,並就事故被政府罰款八百萬元。十月的港鐵故障可謂史無前例,而且當時正值上班、上學繁忙時間,對市民造成嚴重不便。現在港鐵雖然按照現有罰款機制罰款,但八百萬元,對於港鐵這樣的大機構來說只是「九牛一毛」,不僅買不到港鐵高層的教訓,更買不回港鐵失去的民心。

防患於未然 急市民所急

說起港鐵故障,幾乎已經成為香港市民的「集體回憶」,市民對於港鐵日常的延誤和故障亦都早已變得「麻木」。但像十月中這樣在繁忙時間「四綫齊冧」,導致交通幾乎癱瘓的亂象,卻是前所未見,筆者十分喜歡坐港鐵,只要時間許可,我都會選擇乘坐港鐵。因此,筆者當天也體驗到從太子站走到九龍塘站,比起其他返工返學的市民已經算短的路程。

根據報告書透露,故障是由於港鐵兩套信號系統的重置模式不協調,導致其中一套系統不斷自動重置,造成四綫信號系統的相繼故障。而港鐵亦強調事前並不知悉原來兩套系統重置安排有漏洞,當中不涉及人為失誤因素。但平心而論,「事前不知悉」並不能成為港鐵卸責的理由,作為港鐵,有責任確保信號系統的運作暢順及其潛在風險,港鐵屬幾乎壟斷性的大眾交通,安全度應該確保百分之百。

港鐵作為市民最主要的交通工具之一,系統間的協調、操作固然要細緻,做到一絲不苟。港鐵通車至今已經有四十年,實應居安思危,平時就應該考慮在發生故障或嚴重延誤事件時的緊急措施,系統有否過時,人員培訓是否與時俱進等,才能防患於未然,急市民之所急。在故障發生當日,竟然沒有接駁巴士疏導乘客,實令人難以接受。筆者的印象是,過往發生事故時,港鐵都會調配接駁巴士接載乘客,但在四綫齊故障的當天,卻未見有巴士蹤影。根據港鐵提供的資料顯示,發生事故當日只能調配十輛接駁巴士,因恐怕未能發揮作用,所以決定將資源和人手放在系統修復上。筆者認為,十輛接駁巴士固然是杯水車薪,但若因此而完全不提供任何接駁巴士作出疏導,對當時受影響的市民實在太不合理。再者,既然四條綫路系統一齊癱瘓,修復自然需時,在修復系統期間,更不應讓等車的市民毫無其他「出路」。這就是筆者經常說港鐵處理工程問題,只有「工程心態」沒有「公眾心態」。

罰則應加倍 才能起阻嚇

政府宣布這次事故港鐵將被罰款八百萬,筆者認為這種罰款計算方程式已過時。政府應檢討現有罰款制度,將來若再發生多於一條路綫故障的情況,罰則應加倍,才能起阻嚇作用。另外,既然已經歷過發生嚴重癱瘓時接駁巴士無法承載的現象。當務之急,就是投放更多資源,為港鐵配備更多可供不時之需的接駁巴士,這才是挽救民心的第一步。

(刊於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