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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香港優勢 深化金融改革 (張華峰) – 評論文章

H股在港上巿去年剛好20年,香港扮演的角色亦已由將內地大型國有企業介紹給公眾市場,轉為肩負幫助A股發展的使命,協助A股提升管治水平,藉以拉近內地股票巿場和國際市場的差距。故香港在促進內地巿場向國際接軌,實可肩負更為重要的責任。就此,我希望中央今後繼續充分利用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並採取措施加強兩地的金融合作。

自從國家採取改革開放政策以來,祖國的進步可謂一日千里,並且已經晉身成為全球第二大的經濟體,去年底舉行的三中全會,不但未有就國家已取得的成果感到自滿,仍然堅持繼續深化改革政策,仍然堅持朝社會主義現代化的目標而努力,繼續擴大和深化現有的各項改革成果,不斷刷新和完善巿場體系,方向正確,目標清晰,是十分值得我們擁護和支持的。

由於金融改革在朝向巿場體制的改革,在與國際標準接軌的目標進發過程中,當中的風險和挑戰不容低估,故採用金融改革試驗區或建立自由貿易區的模式,吸收其他地區的成功經驗和加強合作,對祖國經濟體系穩步而健康地向前邁進,是十分合適和至為關鍵的。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的設立,以至全國多個申辦中的自由貿易區,只要有序落實,必會為祖國在金融改革的道路上綻放光芒。

事實上,祖國一直在經濟開放以至金融改革政策上,每每以香港作為先行先試的基地,並且每每取得亮麗的成績。例如,香港自從十年前開始從事人民幣離岸業務以來,至今已經成為最大的人民幣離岸中心,人民幣存款和存款證餘額,合計超過1萬億元人民幣,佔離岸資金池的七成。此外,愈來愈多的內地公司,也以香港的股票巿場作為融資的平台,並促使香港去年重奪全球新股上巿集資IPO第二大的地位。數據顯示,截至去年底,累計有797家內地企業在港交所上市,累計集資金額逾13.7萬億港元。

加上H股在港上巿去年剛好20年,香港扮演的角色亦已由將內地大型國有企業介紹給公眾市場,轉為肩負幫助A股發展的使命,協助A股提升管治水平,藉以拉近內地股票巿場和國際市場的差距。故香港在促進內地巿場向國際接軌,實可肩負更為重要的責任。就此,我希望中央今後繼續充分利用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並可採取以下措施加強內地與香港的金融合作:

一、嚴限港資股東資格

鑒於進一步的金融改革開放政策,必會同時帶來巿場風險,且外圍的金融環境仍然十分波動,故在CEPA十推行之初,應將兩地合資證券公司的港資股東的資格,嚴格限定為香港本土金融機構,暫不包括海外金融機構在港設立的分支機構,以加強進一步開放內地市場的風險管理,和避免對巿場可能造成的衝擊。

二、放寬准入內地門檻

內地《證券法》第124條規定,設立證券公司「主要股東具有持續盈利能力,信譽良好,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違規紀錄,淨資產不低於人民幣二億元」。事實上,與國際大行相比,香港本土證券公司均屬於中小券商梯隊,恐怕資本上難以達到上述的高門檻要求。但香港的中小券商,大都是經驗豐富,擁有良好的企業管治背景,若能獲准參與,必會裨益內地的金融發展。因此,我們建議在細則中能適當放寬港資股東的資產規模及盈利水平要求,使有意願的香港本土券商能作為發起股東參與進來,並通過與內地機構的聯手,在跨境金融服務領域有所拓展和壯大。

三、大門小門齊齊開放

鑒於過往CEPA名義上是對港資企業作出開放,但很多時仍存在着「大門開了、小門未開」的現象,故新一輪的開放政策,應着重打破小門未開的陋習,使能真正引入香港成功和優良的管理經驗,以提升內地金融企業的管治水平。

四、有秩序開放資金出境

自從推行改革開放政策以來,內地民眾已累積了不少資本,並對投資海外優質資產早有期盼,而實施QDII2相關的研究工作又早已完成,宜在保障內地金融體系安全及資產有序進出的前提下,盡快予以階段性的推行;同時間,應繼續鼓勵優質的民企,透過香港的股票巿場,走出國門、面向國際和籌集所需的資本加以發展。

(刊於  文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