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小企對於推動本地經濟發展和創造就業,成績是有目共睹的。特區政府應該發揮更積極的作用,制訂相應政策,扶助中小企,令公共政策和資源可以為中小企營造有利環境,給中小企更好的發展商機。首先,政府應該從本身做起,優化其採購政策和投標機制,令本地更多中小企受惠。其次,政府應以實質的經濟誘因,鼓勵中小企參與研發,藉此提升它們的競爭力,進而推動產業創新。此外,政府應該更加積極支持中小企拓展市場,尤其支援它們在內地發展。
近年由於外圍經濟不明朗以及信貸收緊等因素,令本地中小企面對不少經營困難。日前,立法會討論如何改善「中小企融資擔保計劃」,以扶持本地中小企。但我認為,應該擴大思考範圍,著眼於為中小企創造更好的營商環境。我最近與工程業界、科技業界的朋友交流對本港科技發展和產業政策的意見,其中包括一些來自中小企的朋友,讓我了解到他們的一些訴求和聲音。究竟,政府對於本地中小企,應該有甚麼扶持政策呢?
優化採購政策和投標機制
首先,政府應該從本身做起,優化其採購政策和投標機制,令本地更多中小企受惠。以政府採購為例,當局一直聲稱,香港作為世界貿易組織(WTO)成員,已加入WTO《政府採購協定》,政府在採購貨品和服務時,必須向本地和外地供應商提供一個公開及公平的競爭環境。政府應參考其他地區包括WTO成員的相關經驗,為鼓勵本地科技的發展,帶頭應用本地研發的科技產品,令中小企可以利用香港本土市場作為產品試點。至於投標機制,政府的投標要求往往不利於中小企,業界朋友對此有很強烈的意見。當局應完善目前的投標機制及合約條文,倡導良性競爭,包括適度分拆工程項目,顧及大中小企業的發展需要,讓本地工程、科技專才和產業界得到更多參與和發揮的機會。
其次,政府應以實質的經濟誘因,鼓勵中小企參與研發,藉此提升它們的競爭力,進而推動產業創新。政府近年推出「投資研發現金回贈計劃」,為企業在兩類應用研發項目的投資提供相等於其投資額30%的現金回贈,在一定程度上,確實有助於鼓勵企業投放資源於高增值的產品研發及建造品牌的工作上。然而,上述計劃只限於兩類研發項目,包括獲創新及科技基金資助的項目,以及由公司全費贊助並與指定本地科研機構合作的項目。為了令更多中小企積極參與研發,不但需擴大上述計劃的適用範圍,而且應該為企業提供更大的經濟誘因。例如,政府可以考慮推出研發、設計及營造品牌開支享二倍甚至三倍的稅務抵扣優惠,這樣做可謂一舉數得:既符合市場導向和效益導向的原則,企業盈利愈高,稅務優惠的得益愈大;又適用於所有企業,政府不會被指偏幫個別行業;也有助於促進大學和研究中心與業界緊密合作,將更多科研成果商品化、商品產業化,令中小企更有動力去從事具備商業價值的研發、設計及建造品牌工作。
積極支持中小企拓展市場
此外,政府應該更加積極支持中小企拓展市場,尤其支援它們在內地發展。近年來,相當多香港的中小企和專業人士前往內地發展,卻碰到不少疑難甚至糾紛,十分需要有系統和全面的支援和協助,亦需要適當的融資安排。目前,香港設有四個駐內地的辦事處,分別位於北京、上海、成都和廣州。業界朋友認為,政府應該加強這些駐內地辦事處的職能,相應在內地不同地域成立中小企支援中心,提供一站式配套資源和服務設施,協助中小企於內地開展業務,包括註冊行政諮詢、法律諮詢、有關內地業務拓展的融資諮詢等。亦應配合香港生產力促進局提供技術諮詢和顧問服務,鼓勵以創新和科技去提升競爭力,並配合香港貿易發展局推廣香港品牌和建立合作伙伴網絡,令香港中小企可以擺脫在內地單打獨鬥、孤立無援的困境。
香港中小企對於推動本地經濟發展和創造就業,成績是有目共睹的。特區政府應該發揮更積極的作用,制訂相應政策,扶助中小企,令公共政策和資源可以為中小企營造有利環境,給中小企更好的發展商機。
盧偉國
(刊於文滙報 A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