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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民聯政協委員提案新聞稿

在今年的政協會議上,經民聯4位政協委員共提出了6項提案,不少內容均與青年發展有關,包括推動青年向上流動、建立統一學歷認證部門,以及在稅制和政策上便利港人到內地三個特區(橫琴、前海、南沙)工作等,這些提案正配合經民聯今年訂下「創意、上游、香港未來」的工作目標。

作為工商專業界的代表,經民聯的政協提案也同樣重視推動經濟發展和促進社會流動的工作。委員在提案中建議透過鼓勵性措施推動勞資協商、放寬人民幣兌換上限,以及支援港資券商在內地發展等,以實踐我們「工商帶動經濟,專業改善民生」的理念。

經民聯主席梁君彥強調,提案的建議不是紙上談兵,經民聯在政協會議作正式提案之餘,亦會在香港繼續跟進各項工作,例如我們正積極努力透過我們在商界、專業界的網絡,協助青年人物色交流和實習的機會。同時,經民聯亦會繼續發揮我們的專業和橋樑角色,促進兩地專業交流和經濟發展等多方面的合作。

有關經民聯成員的各項政協提案,重點如下:

1. 林建岳「關於內地香港攜手推動香港青年向上流動」的提案

香港產業單調且呈現飽和,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香港青年人向上流動的機會,加上租金與人工成本高,創業難度高。反觀內地幅員遼闊、市場龐大、商機無限,林建岳建議「兩地攜手推動香港青年向上流動」,他在提案中有以下重點:

由中央主管港澳事務的領導層全力支持,鼓勵香港青年到內地實習和創業。來自工商界的港區政協委員,可發揮雙重作用:既可在港澳推動民間成立青年創業基金,也可為有興趣到內地發展的青年提供實習機會。
中央在3個「新區」(橫琴、南沙和前海)全力推動方便港澳青年就職和創業的政策,例如在橫琴新區提供優惠稅率,或將南沙部分土地租借予香港,建立「南沙粵港青年創新創業園區」,吸引青年到當地發展,例如教育、醫療、安老、文化創意、檢測等多個產業,加快開發南沙新區。
選擇廣東等省份,對有一定實力的香港青年企業家提供政策支援,放寬部分領域的投資准入。對於香港的青年專業人才,在粵港加快推進跨境專業資格互認,通過合夥人機制,首先在會計、法律等專業行業中引入香港專業人才,並逐步擴大資格認證範圍,帶動服務業與國際規則接軌。

2. 梁君彥「建立統一學歷認證部門,強化國內高等教育系統的專業」提案

改革開放以來,內地學生每年出國留學的人數不斷上升。自1978年至2012年,共有264.47萬名內地學生出國留學,成為全球輸出最多留學生的國家,2012年就有近40萬人出國留學。

鑑於有海外院校在審核內地申請人的畢業證書,及成績單等學歷證明時遇有困難,近年亦有海外媒體報導,有個別中國留學生涉嫌偽造學歷,嚴重影響全體中國留學生的聲譽,亦令部分海外學院對取錄中國留學生有所保留。梁君彥建議「設立統一學歷認證部門,強化國內高等教育系統的專業」,提案重點包括:

建議在教育部下設立學歷認證部門,為內地學生審核學歷證明,並發出認證予學生申請海外大學之用。
為方便學生申辦教育部發出的證明檔,建議於每個省、縣,以及一、二、三線城市均有處理申辦的公職人員。
學歷認證部門可以就每宗申請徵收費用,但徵費應訂於學生可負擔的水平。
學歷認證部門設立專門熱線及電郵,以便海外學府查核。

3. 梁君彥「建議廣東省政府以鼓勵措施,推動企業實行勞資協商機制」的提案

廣東省人大常委於2013年10月公佈《廣東省企業集體協商和集體合同條例(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並有意在今年通過立法推行。事實上,廣東勞工的工資和福利近年增長迅速,人力市場競爭激烈,大部份企業已經自行推行適當的勞資協商制度招聘和挽留員工,可見在市場力量下,工人利益已受到最佳保障。為了維護職工和企業的合法權益、完善職工與企業之間的溝通、進一步提升勞資和諧關係,梁君彥在提案中有以下建議:

廣東省因應目前高增長經濟環境中的人力市場實際狀況和企業市場行為,重新檢視有否需要把《修訂草案》立法,不存在立法需要便應擱置。
充分發揮「先行先試」的政策優勢,進一步善用人力市場力量,利用鼓勵方法取代立法,表揚推行良好協商和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企業,為省內外企業起示範作用。

4. 林健鋒(第一提案人)與林建岳、梁君彥、張華峰和許漢忠「促進港資企業在廣東省南沙、橫琴、前海新區投資發展」的聯名提案

林健鋒在聯名提案中指出,隨著經濟環境改變以及產業轉型提升,粵港澳地區需要尋求新的合作模式;南沙、前海、橫琴新區的設立,無疑為探索區域一體化的新格局,以及配合粵港澳一小時生活圈的打造,提供了發展的藍圖。

「促進港資企業在廣東省南沙、橫琴、前海新區投資發展」聯名提案的重點如下:

預留3個新區的部分發展土地供港資或合資企業投資發展,特別是有更多土地資源的南沙地區,鼓勵香港企業、香港年青一代和專業人士前往發展,並提供政策支持。

簡化兩地跨境工作人員個人所得稅的繳納制度,建議以粵港澳三地為試點,容許於三地跨境就業的居民,在每週至少返回原居地一次的原則下,視為「邊境通行人士」,只須向其原居地的省份或特區繳稅。

5. 林健鋒(第一提案人)與林建岳、梁君彥、張華峰和許漢忠「放寬港元兌換人民幣限額,以及港人在內地銀行開戶」聯名提案

兩地人民交往頻密,經濟日趨一體化。不少投資者、專業人士以及各領域的精英專才經常穿梭兩地,特別是三個新區將來全面發展之後,上述人士的兩地資產處理或在貨幣兌換上必然有更大需求,故提出「放寬港元兌換人民幣限額,以及港人在內地銀行開戶」聯名提案,重點包括:香港作為中國首要的人民幣離岸中心,除了設法吸引更多人民幣貿易結算交易透過香港市場進行,也應放開人民幣在香港的市場,方便香港居民投資人民幣產品。

香港作為中國首要的人民幣離岸中心,除了設法吸引更多人民幣貿易結算交易透過香港市場進行,也應放開人民幣在香港的市場,方便香港居民投資人民幣產品。
建議有序地放寬限制,第一步將每人每天兌換2萬元人民幣,放寬到每人每天可兌換5萬元人民幣,並在3-5年後檢討,可以將這個限制再進一步放寬到10萬元,甚至逐步取消限制。
不少香港居民在香港銀行開設的戶口中,也有開設了人民幣帳戶,但港人在內地卻不能在同一家銀行進行提存或資產管理;中央可考慮逐步放寬香港居民在內地銀行開戶的限制,為香港居民以及專業人才回內地工作和生活,提供更多便利。

6. 張華峰「支持深化金融改革、充份利用香港優勢」提案

祖國在經濟開放以至金融改革上,每每以香港作為先行先試的基地,香港自從十年前開始從事人民幣離岸業務以來,至今已成為最大的人民幣離岸中心,人民幣存款和存款證餘額,合計超過1萬億元人民幣。截至去年底,累計有797家內地企業在港交所上市,累計集資金額逾13.7萬億港元。

張華峰在「支持深化金融改革 充份利用香港優勢」提案中建議,可繼續充份利用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和優勢,加強兩地金融合作,提案重點包括:

嚴限港資股東資格:在CEPA十推行之初,應將兩地合資證券公司的港資股東的資格,嚴格限定為香港本土金融機構,暫不包括海外金融機構在港設立的分支機搆,以加強進一步開放內地市場的風險管理,和避免對巿場可能造成的衝擊。
放寬准入內地門檻:內地《證券法》規定,設立證券公司「主要股東具有持續盈利能力,信譽良好,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淨資產不低於人民幣二億元」。他建議適當放寬港資股東的資產規模及盈利水準要求,使香港的中小券商也有機會參與。
針對CEPA存在「大門開了、小門未開」的問題,建議新一輪的開放政策中,打破這一現象,引入香港成功和優良的管理經驗。
在保障內地金融體系安全及資產有序進出的前提下,盡快予以階段性的推行QDII2,並繼續鼓勵優質民企,透過香港的股票巿場,走出國門、面向國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