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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騙局 加強教育(林健鋒) – 評論文章

特區政府去年10月發表《有關虛擬資產在港發展的政策宣言》,展現對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希望促進香港虛擬資產行業發展的願景。近日有虛擬資產交易平台被證監會點名指無牌經營,更涉及知名人士及網絡紅人,警方展開拘捕行動,引起外界關注。對於不法之徒,我們固然要加以防範及嚴懲,但同時亦反映證監會在宣傳教育及危機意識上尚有不足,應更積極有為。

政府支持一個產業除了要締造便利環境,亦要讓相關行業可持續及負責任地發展,在法律和監管制度上配合是支援行業發展政策之一。立法會去年12月通過《2022年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修訂)條例草案》,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發牌制度今年6月生效,規定在港經營業務或向香港投資者積極推廣服務的中央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必須獲證監會發牌並接受監管。而在之前已在港營運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必須在明年6月前申請牌照。

今次涉案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並未提出牌照申請,更標榜高回報、低風險、「冇得輸」等積極宣傳,未有按規定有序結束業務,有利用過渡期作灰色地帶趁火打劫之嫌。其後有投資者未能「出金」,警方獲證監會轉介後終以「串謀詐騙」拘捕多人。

雖然事發後證監會表示,過去無權要求虛擬資產交易平台接受監管,投資者及理財教育委員會及證監會已多次提醒投資者要小心無牌平台的風險,以及宣傳發牌制度已生效,但案件亦正正凸顯相關工作的不足,發出的提醒及警告未能起到作用。

虛擬資產交易對不少市民而言還是新事物,政府既然有心發展產業,在宣傳和投資者教育工作上就應更為積極,只在網站及網上社交平台發文,實際上就如在自家門前自說自話,難以引起大眾反應。

再者,倘若相關部門早已發現有虛擬資產交易平台有可疑及不妥當經營,是否能夠更積極地跟進及採取措施?發牌制度生效3個月才行動,亦難免令公眾覺得相關部門後知後覺,或者只管按本子辦事,甚至「懶懶閒」放軟手腳。

近年網上詐騙猖獗,不僅香港,在新加坡以至國內都有不少涉及金融及虛擬資產投資的網上騙局,手法層出不窮,政府在打擊騙案及投資者宣傳教育工作上必須加大力度。

刊於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