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的精髓是互相尊重,尊重不同人、不同崗位、不同意見的表達。7月30日下午方從外國返港的我,對林慧思老師公開講粗口罵警員一事是在回港後透過看報紙才有所知曉。事件在互聯網瘋傳,由此引起了公眾對老師粗鄙行為的極度不滿。星期日的活動是由民間團體自行發起的簽名行動,以反對粗言穢語謾罵警員的行為,並要求「粗鄙文化遠離校園」。我認為,市民及一眾家長表達反對老師公開講粗口罵警員的簽名行動是值得支持的,這是他們表達意見的權利,所表達的訊息也對下一代有正面作用。
警員絕非示威者敵人
香港天天都有人搞不同的遊行、簽名,家長團體發起簽名支持或反對某些事件,本屬很普通的一件事。我當時並沒有感到有什麼特別。反而是前幾天開始,一眾反對派政黨揚言要「圍剿」這些民間團體的發起人,似乎要高調向這些發起人施壓,才令我增加了對事件的關注。林慧思老師在群眾壓力下透過學校網頁發表公開道歉聲明,但我同時又看到很多報章評論把林老師美化為「香港的榜樣」,有關評論除了高調撐林老師之外,更令人感到文章作者對林老師公開以粗口罵警員的行為並無感到不妥,容易令年輕人以為這些資深評論員都贊成老師用粗口罵警員的行為。我認為這個訊息傳出就十分不妥,尤其在兩日前,當我收到前警司龐衛龍給毛孟靜的公開信之後,我作為高等教育界的一分子,兩個年輕人的母親,我認為應該清楚表達自己對這件事的看法。
警隊的職責是維持治安,其工作性質經常是為市民出生入死,大家還記得有警員因為捉賊而被斬至重傷,至今仍卧床醫院;其他殉職者可謂不計其數,作為警員的家屬日日為自己至親擔驚受怕的心情,示威者又有否想過呢?
警隊並不是示威者的敵人,他們只是在履行維持香港治安的責任,我們應該尊重他們的工作,而不是把自己的不滿情緒向他們發泄。
家長是學校的合作夥伴,他們對小學老師講粗口表達強烈不滿實屬正常。香港有人公開認同講粗口罵警員是正義的表現,我真無話可說。但作為教育界及立法會議員,我絕對不能同意此等行為。對民間團體要攞簽名反對這種粗口行為的權利大家應予以尊重,本來或只是一個小型的簽名會,但卻因為各大反對派政黨一起聲討、圍剿踩場而變成了全港的焦點。到底是誰侵犯了別人發表意見的
權利呢?
尊重他人表達意見權利
行人專用區整天開放,支持林老師公開講粗口罵警員是正義行為的人,偏偏要在人家攞簽名的兩個小時傾巢而出踩場,又不斷在旺角區搖旗吶喊高叫口號,又是誰要禁止別人的發言權呢?我認為此等行為都不值得鼓勵。
有人僅僅因為我與其中一些發起人早已認識或有工作上的合作關係,就企圖含沙射影的暗示我與這次簽名行動的籌組有關,這未免太武斷,亦是太草率的假設。我十分支持這些家長此次要求「粗鄙文化遠離校園」的簽名活動,但從沒參與這個簽名活動的任何籌組工作。
我同意「香港病了」,為何一場在行人專用區的簽名活動會演變成騷亂?確實是值得大家深思的問題。究竟香港應該何去何從呢?
(刊於 大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