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基本法》、「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落實,香港轉瞬間已回歸祖國將近二十年。幾乎沒人會否認,良好的司法制度和法治精神是使香港在國際社會中嶄露頭角的基石。近幾年,隨着「佔中」打開「潘多拉的盒子」,從反水貨客衝突、去年元旦的旺角暴亂,再到今屆立法會的宣誓辱華事件,最終導致全國人大常委會主動釋法。年輕人的法治觀念往往反映在一些大型事件中如佔中等,令人憂慮。
絕不容許辱罵法官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先生,在法律年度開啟典禮的致辭上表示,全體法官肩負的沉重壓力日增,而壓力的根源則在於「法官須作出正確判決的責任」。的確,隨着「佔中」帶來的風雨,社會漸趨政治化,而法官作為法律的裁決者,角色孰輕孰重,在處理像早前旺角暴亂參與者的案件中,一舉一動都備受社會廣泛關注。法官是社會上備受尊重的職業,亦有崇高的地位,過往幾十年,法官是人民藉以追求公義及公平解決紛爭的倚仗。不論贊成法庭裁決與否,法庭的莊嚴和秩序都不可侵犯,辱罵法官、擾亂法庭秩序等行為,都是不容許的,為的是維護法官在人們心目中的形象。
處理案件中保持中立、權衡社會利益、彰顯公義是法官天職。不過,佔中卻令法官陷入政治中心的漩渦。在一些針對被告人破壞法治、擾亂治安的訴訟中,常常有法官被批評「放生」滋事者。無論判佔中或反佔中人士有罪或無罪,法官的裁決都會成為輿論的焦點。筆者同意馬道立大法官在一三年的法律年度開啟典禮上致辭時指出:「法院處理所有訴諸法院的方式都是一致的,就是恪守法律條文,依據法律精神判案。」法律精神的精髓在於公平、公義,在宣揚法律精神的同時,「恪守法律條文」同等重要。
支持佔中的群眾的行為愈顯激烈,反對佔中的群眾的情緒有更大的反彈。法官在不同案件中必須用同一把尺,才能將糾紛帶回法律的框架去解決。暴力和激進主義無助我們爭取權益,更會讓年輕一代受人擺布,踏上犯罪的不歸路。大律師公會主席譚允芝大律師於一七年法律年度開啟禮亦指出,社會意見兩極化的現象不僅在香港,就算在世界各地也正在發生。連美國總統特朗普在最近因不滿有關移民法案的判決後大罵法官,激進主義、兩極化似乎也成了全球化的趨勢,香港是否能守住法治的招牌,必須由全社會一齊去維護。
更令人擔憂的是,參與過佔中的年輕人顯得對法治欠缺尊重,認為只要有「理想」就可以違反法律;總之,政治大過天,爭取手法更形民粹、低俗及激進。不少反對佔中的中青代則對法律是否公平產生疑問,若民眾對以法律能解決問題失去信心,對司法機構能否公正裁決產生質疑,法治在香港已經響起警號了。
(刊於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