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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不是犯法的本錢 (梁美芬) – 評論文章

 

前年農曆新年旺角暴動,本土民主前綫(「本民前」)前發言人梁天琦被裁定一項暴動及一項襲警罪成,在高等法院被判入獄六年;另外兩名暴動罪成的年輕人則分別被判七年和三年半。「旺暴」屬於大型的違法行動,不僅危害社會治安,背後更涉及煽動年輕人參與暴力抗爭的「幕後黑手」。令人難過的是,幾位年輕人的判刑,部分市民不僅沒有反思所謂「違法達義」的荒謬之處,卻將三位年輕人捧上神台,肆意吹捧;試圖利用輿論空間將判決說成是政治逼害,讓人無法接受。

有人為當時發生的騷亂冠以「魚蛋革命」、「違法達義」、「公民抗命」等美名,希望為這場動亂渲染一層浪漫主義色彩,藉以轉移公眾視綫,混淆視聽。但事實歸事實,無論從電視直播或受害人及證人證詞,均說明這場暴動無論被冠以何種美名,都掩蓋不了其暴動的本質。

法治社會 勿被誤導

筆者看到有年輕人因暴動被判以重刑亦感到痛心;但從社會層面,若搞出一場害人害己的暴動而不受懲罰,相信是社會不容的。滋事者更不能以年輕為藉口,肆意犯罪,破壞香港法治,擾亂社會安寧。筆者希望這次判刑能為當事人自己、以及一些激進人士敲響警鐘。香港是法治社會,市民對法治的尊重和擁戴,造就了今天在經濟、金融等各方面的卓越成就。被告之一的梁天琦,其本人曾參加新東補選,本來大可趁着年輕、有熱血、拼勁,利用自身的政治影響力為社會作貢獻,可惜受到激進、暴力的思潮影響,打爛了一手好牌。

社會上有部分人士就判刑指出本港目前的公安條例不清晰,甚至淪為打壓民主派人士的政治工具云云。誠然公安條例有可改善的地方,但上述言論不僅無助於社會就事件的嚴重性進行反思,更只會煽風點火,令更多的年輕人誤入歧途。

旺角暴動期間,受襲對象是警務人員,為香港社會敲響警號。因為警務人員是維持治安的執法人員。若他們可以被肆意襲擊,普通市民就更加擔心了。但在梁天琦等人被判刑的今天,仍然有人將這些偏激的行為大肆渲染,希望令這些年輕人繼續錯下去。所謂「精人出口,笨人出手」,年輕人追求理想是值得欣賞的。但若視法律為無物,一味活在自己的世界裏,漠視他人的權益,以為年輕就是犯法的本錢,那就大錯特錯了;請年輕人切記香港是法治社會,不要被一些別有用心之士誤導,成為別人的「爛頭卒」。

(刊於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