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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止殺警暴行《禁蒙面法》是保護青少年 (林建岳) – 評論文章

觸目驚心的企圖殺警事件,向全社會敲響極端暴力行動正在升級的警號。暴徒殺警行為泯滅人性,不僅要予以強烈譴責,而且需依法嚴懲,以儆效尤。香港近幾個月的暴力衝擊愈演愈烈,口罩蒙面正是助燃劑。企圖殺警案件正是口罩激化暴力的明顯例證。《禁蒙面法》既為警方提供法律武器,更是向社會尤其是極端分子發出嚴正警告。不能不看到的是,大批青少年參與違法暴力行動,香港社會尤其是家長非常痛心和擔心。《禁蒙面法》就是要讓青少年學生了解違法界線,避免參與暴力行動。所有希望香港好的市民,都應該與暴力切割,支持警方止暴制亂、恢復秩序。

在暴亂爆發之初,極少數極端分子已經不斷在各個討論區上煽動殺警。暴徒針對前線警察的割頸暴行,表明極端分子殺警已經由言論變成具體行動,說明極少數極端分子已經成為極度危險的人物,也表明暴徒的極端暴力行動正在升級,社會各界必須高度警惕。

企圖殺警是重罪須嚴厲譴責並嚴懲

暴徒從後割頸是要置警員於死地,是一種殺警行為,其兇殘扭曲的心理令人髮指,必須予以強烈譴責!在全世界,襲擊以至殺害警員都是嚴重罪行。在香港,蓄意謀殺、嚴重傷害他人身體,同樣是重罪中之重罪。檢控部門須對割頸暴徒以重罪作出檢控,司法機構更需要盡快審理這些嚴重案件,要讓暴徒承擔沉重刑責,以儆效尤。

激進示威者對於前線警員的襲擊愈來愈暴力,由開始時用雨傘攻擊到擲磚頭,演變到近期的投擲汽油彈以至用利器割頸。激進示威者的暴力不斷升級,有恃無恐,與他們以口罩蒙面有直接關係。他們戴上口罩可以不用真面目示人,讓他們以為自己的所作所為不會被追究,從而做出極端暴力行為。這宗企圖殺警案件,正是口罩激化暴力的明顯例證。

香港近幾個月的暴力衝擊愈演愈烈,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參與者都以口罩蒙面來逃避刑責。暴力行動不斷升級,口罩蒙面正是助燃劑。外國有大量研究已發現,如果人在蒙面後隱藏身份,不用承擔任何責任,將傾向做出更激烈行為。因此,世界上許多國家包括西方國家,都相繼訂立《禁蒙面法》,目的就是通過警方有效執法,以加強阻嚇力,令違法者不要以為蒙面就可以逃避刑責。

特區政府出台《禁蒙面法》,既為警方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讓警方舉證變得比較容易,更是向社會尤其是極端分子發出嚴正警告,不要以為蒙面就可以逃避刑責。有了《禁蒙面法》,示威者知道隨時失去面罩的掩護,便不敢以身試法,有利於盡快恢復社會秩序。

《禁蒙面法》讓青少年學生了解違法界線

不能不看到的是,在連續不斷的暴力衝擊中,青少年學生被捕人數的比例一直上升。在《禁蒙面法》實施後首3日,學生佔被捕者比例高達55%,未滿16 歲的被捕者由之前的約3%增至一成。大批青少年參與違法暴力行動,香港社會尤其是家長非常痛心和擔心。

特別要指出的是,一些心智未成熟的青少年學生以為蒙面就可以為所欲為,不用承擔任何法律責任。蒙面很容易使他們漠視法治界線,視法律和社會秩序如無物,甚至成為一些極端勢力火中取栗的棋子,斷送一生前途。要保護這些青少年學生,不單需要家長、教師的正面引導,更需要明確劃定法律界線。事實上,《禁蒙面法》的出發點主要不在於懲罰,而在於警戒、預防。《禁蒙面法》的出台,正是要讓青少年學生了解到不能靠蒙面逃避刑責,讓他們在參與違法暴力行動之前知其利害。正如林鄭特首指出,《禁蒙面法》其中一個主要目的,就是希望幫校長、家長、老師和學生本身認識到,不應該蒙面進行違法暴力活動。社會加強防範,相信很多暴力事件就不會發生。

希望香港好的市民都應支持止暴制亂

香港是我們共同的家園。過去的日子,市民都看到,香港能有今日的穩定與安寧,有賴香港警察專業執法,努力工作。如果任由極端分子詆毀攻擊警察,最終受害的是整個香港和每一位香港市民。香港已經亂夠了,止暴制亂已經成為越來越多市民的共識。所有希望香港好的市民,包括那些對修例問題有不同看法但自認「和理非」的市民,都應該與暴力切割,支持警方維護法治和社會秩序的執法行動,盡快實現止暴制亂、恢復秩序。

(刊於文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