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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嶄新視野和政策 推動廢物循環再造業 (盧偉國) – 評論文章

近日,都市廢物處理成為本港熱門話題。特區政府於2005年已發表《都市固體廢物管理政策大綱(2005-2014)》,今年又發表《香港資源循環藍圖2013-2022》,就回收及減少廢物訂立較清晰的目標及時間表。很可惜,至今仍欠缺具體計劃,令人不免質疑相關政策大綱和藍圖能否有效落實。要有效落實香港資源循環十年藍圖,當局必須與時俱進,以嶄新的視野和政策措施,推動本港廢物循環再造業,既創造更多就業機會,亦促進社會持續發展。

上述「2005政策大綱」建議就六種產品推行生產者責任計劃,2008年通過的《產品環保責任條例》則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框架,而就塑膠購物袋收取環保徵費成為第一項生產者責任計劃。不過,其他計劃的推行卻進展緩慢。例子之一,是廢電器電子產品的處理。香港每年產生約70,000公噸廢電器電子產品,並以每年2%的幅度增長。近年,當局先後推行三項自願計劃協助回收,但只佔本地
產生的廢電器電子產品的1%,成效有限。因此,當局建議推行強制性生產者責任計劃,涵蓋電視機、洗衣機、雪櫃、冷氣機及電腦產品,約佔本港廢電器電子產品的86%。相關公眾諮詢於2010年4月已結束,但計劃至今仍未落實。

政府應提供經濟誘因支持產業發展

據業界反映,妥善處理和循環再造廢電器電子產品,涉及複雜的解拆、除毒及回收程序。外國的經驗是,即使當地有相關的物料循環再造的完整工業,廢電器電子產品的解拆回收亦難以自負盈虧,何況香港沒有完整的回收工業。而且在起初階段,需要政府在土地、資金和技術方面提供支援。例子之二,是廢玻璃樽的處理。據統計,過去十年被送往堆填區的廢玻璃樽,每天達250公噸左右,佔本港每日都市固體廢物棄置量的3%。然而,廢玻璃樽的處理,不可以全部用同一種方法回收再造,例如,電腦顯示屏或電視熒光幕均含有鉛或水銀等有害物質,須首先除毒,而強化玻璃亦不應與普通玻璃一併處理。另一方面,廢玻璃經過技術處理,可應用於各種建築物料,例如製造環保地磚等。顯然,廢玻璃樽與廢電器電子產品相似,需要較高的成本和技術處理。我認為政府應提供經濟誘因,包括土地、資金和技術支援等配套,支持業界興建現代化的循環再造設施,以落實生產者責任計劃。

本人作為工程業界選出的議會代表,與環保業界有相當聯繫,本人的另一身份,是「香港綠色策略聯盟」主席。該聯盟是一個非牟利團體,旨在匯聚一群對環保和持續發展有願景、肯承擔的學界、工商界及專業人士,對環保課題、項目、技術、政策和策略提出專業意見和方法,以解決香港及鄰近地域的環保議題。業界一些中小企朋友向本人反映,他們雖然擁有一些可行的環保技術項目,例如將生活垃圾轉化為能源的技術,當他們拿著項目向相關政府部門推廣時,往往處處碰壁,遇上重重阻力。本人亦理解,政府部門在採購技術項目時,須審慎其事,以確保善用公帑。但我認為,特區政府有責任正視業界朋友的經營困境,設法予以協助。因此,本人促請當局協助設立「環保技術產業化及發展中心」。該中心可以作為具公信力的獨立第三者,為環保業界提供技術上的支援、審核、諮詢等一系列服務。另一方面,該中心更可以充分善用香港完備的法律制度、國際標準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具誠信的專業服務等優勢,將服務範圍涵蓋大珠三角區域,以支援開發環保技術、審核新技術,以及促進跨地域的技術轉讓與合作,把握香港環保產業的新機遇。

推動區域合作   促進跨界循環再用

推動廢物循環再造業,不能單靠香港獨自去做,而必須推動區域合作,以收事半功倍之效。因此,本人促請特區政府支持業界外銷本地綠色產品及技術,以推動「區域循環經濟」,並加強與內地在廢物回收、處理及循環再造等方面的合作。發展循環經濟,是國家「十二五規劃」的重點策略之一。而香港、廣東、澳門在2012年6月共同發佈了《共建優質生活圈專項規劃》,旨在推動構建一個低碳、高科技、低污染的優質生活城市群。當中涉及的重點之一,就是要推動環保產業發展,促進跨界循環再利用的合作。粵、港、澳三地曾分別舉行公眾諮詢,廣泛收集各界意見,才完成制訂這份「專項規劃」。

因此,我們應該重視當中提到的合作建議,包括:(1)探討成立「大珠三角環保產業合作委員會」,發揮廣東省先行先試的政策優勢,為推動區域環保產業合作創造良好的環境;(2)共同推進區域環保會展業的發展,聯合推薦優秀環保技術和產品,為區內環保產業確立優越的品牌;(3)設立專業網站,推動建設大珠三角區域環保產業電子商務平台;(4)通過試點計劃,共同探討跨境利用「可重用物料」的新合作模式;(5)共同推進循環再利用技術的研發和應用,提高大珠三角區域循環經濟技術的自主研發能力。這份「專項規劃」分別從推行架構、政策重點、技術研發與應用、產品營銷等方面,提出一些可行的建議,而且已初步取得三地的合作共識。我認為特區政府應該打鐵趁熱,善用現有的粵港合作聯席會議機制,加緊在這方面的協調推進。

(刊於  文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