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縮短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的居港年期規定的影響 – 書面質詢 (梁美芬)

以下是一月二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梁美芬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的書面答覆:

問題:

  早前,終審法院就一宗上訴案件頒下判決,宣布政府就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所定的七年居港年期規定(居期規定)違憲。居期規定因此須回復為一年,即二○○四年一月一日以前的規定。該項裁決引起社會廣泛討論,並有不少市民表示憂慮,縮短了的居期規定會吸引大量內地人士申請來港定居並在一年後申領綜援,因而會對本港的福利開支造成沉重的負擔。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評估,縮短了居期規定的綜援計劃會吸引多少名內地人士申請來港定居,以及會否推出措施遏止內地人士藉假結婚獲批來港定居;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鑑於當局曾表示,綜援計劃的開支會因居期規定縮短而有所增加,當局有否計劃推出針對性的措施,確保本港的公共財政狀況持續穩健;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鑑於有不少市民指出,涉及福利及人口規劃等重大公眾利益的公共政策,均經過立法會及行政機關從香港的長遠利益、公共財政的可持續性、政策的目標及法理原則等多方面作深入考慮和研究,而且往往是進行廣泛公眾諮詢後才制訂的,但該等政策一旦被終審法院裁定違憲便告失效或須修改,而他們認為這情況並不理想,政府有否改善措施,以確保公共行政具穩定性和可預見性?

答覆:

主席:

  就梁美芬議員的提問,我現答覆如下:

(一)單程證制度的政策目的,是讓內地居民有秩序地來港和家人團聚。現時單程證的配額限於每天150名。新來港人士會否申領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他們的經濟狀況及申領綜援的意欲。

  事實上,新來港人士的教育水平和家庭收入均有上升趨勢。例如,十五歲及以上內地來港定居未足七年人士有中學或以上教育水平的比例由二○○一年的百分之六十八上升至二○一一年的百分之八十五;而教育水平達大專程度者則由二○○一年的百分之六上升至二○一一年的百分之十六。另外,有成員為內地來港定居未足七年人士的家庭的每月家庭收入中位數在同時間由12,050元上升至14,070元,升幅近百分之二十。

  另外,就非本港居民透過假結婚來港定居,入境事務處的專案小組一直從不同途徑搜集情報,對可疑個案作出深入調查,並拘捕及檢控涉案人士。該處的婚姻登記處人員亦會特別留意可疑的登記婚姻個案。

(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一向恪守審慎理財的原則管理公共財政。根據《基本法》第一百零七條的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財政預算,須遵守三個原則:第一、量入為出;第二、力求收支平衡,避免赤字;以及第三、與本地生產總值的增長率相適應。我們必須審慎理財。同時,我們也奉行實事求是、對社會有所承擔和可持續的原則,管理公共財政。

  近年,政府推出多項鼓勵就業及扶貧的配套措施,如法定最低工資、鼓勵就業交通津貼和關愛基金項目,加上經濟暢旺,勞工需求殷切,就業機會增加,這些都有助防止市民跌入綜援網。

  另外,為確保公帑有效運用,社會福利署一向致力遏止詐騙和濫用綜援的情況,包括設有舉報機制,對涉嫌欺詐的個案進行調查,以及定期覆檢個案,並與其他政府部門和有關機構進行資料核對程序,以核實個案資料的真確性。

  事實上,在二○一三年十二月底,共有綜援個案約261 000宗,受助總人數跌破40萬人,約為395 000人。有關個案數字為二○○二年九月以來最低,並已連續下跌三十三個月。這一定程度上反映大部分香港人都希望自力更生。

(三)政府在制訂重大福利政策和措施時,均會進行深入研究,並適當地進行公眾諮詢,務求顧及包括政策及財政等各方面,並作出通盤考慮及適當的平衡。政府會繼續本這個方針制訂政策和措施。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401/22/P20140122035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