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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和提高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議案 – 發言(林健鋒)

主席,香港過去數十年的經濟和貿易發展如此良好,實在有賴香港人的努力,跨國企業選擇到香港經營業務,也是因為香港有良好的法律制度和金融政策、稅率低和社會穩定。因此,要維護和提高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 政府應推出更多有利營商環境的政策,以助各大中小型的金融企業均衡發展,並加強與相關地域的金融業務合作, 尤以把握內地帶來的機遇。

不過,近來有多份報告指出,香港的競爭優勢下跌。要維護甚至提高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我們需要好好檢討現存的問題。香港近年政治爭拗不斷,我們若對內地諸多猜忌、自我局限,只會錯失機會。人民幣國際化現正處於初始階段,香港現應和其他金融中心改善關係,多些合作,合作多便會締造良好的競爭。因此,如果我們能夠把握內地為香港帶來的機遇,尋求新的經濟路向,將有利提高本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

主席,去年年底發表的《2012年代表香港境外母公司的駐港公司按年統計調查》顯示,這些公司選擇來香港設立地區總部或開設辦事處, 其首要考慮的5項因素包括: 政治穩定、治安良好、法治和司法獨立等。然而,本港政治爭拗不斷,有法律界的學者甚至鼓動市民公民抗命,知法犯法。這些動搖本港法治基礎、破壞社會穩定的行動,將會影響外國投資者對本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信心,對本港的整體發展沒有好處。

主席,社會穩定是影響營商和金融環境的首要因素。商界作為社會的主要持份者,也關注佔領中環(“佔中”)的行動。我們先不說“佔中”行動最後會否成事,它造成的破壞已經浮現,近來多間本地和外國的商會均不約而同地指出“佔中”行動的問題,不少大型企業和工商機構已進行風險評估,個別機構亦已就評估作出部署。此外,社會因此而產生的憂慮和焦躁也正在升溫,這些情況都直接衝擊香港的金融中心地位和營商環境。另一方面,鑒於香港信貸評級可能因“佔中”行動而下調,相關對沖基金可能會進行拋售以減低風險,屆時將造成股市動盪, 令股民受損。

主席, 本港的金融中心一旦受到衝擊, 整體營商環境都會惡化,旅遊、貿易和物流, 以及專業服務等本港三大支柱產業均會受到牽連。大家均記得,泰國“紅衫軍”和“黃衫軍”對當地的商業區和交通造成的影響,儘管事隔多年,但大家依然記憶猶新。由此可知,“佔中”行動對香港的商業發展和國際形象會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害。

近年,港府引入多項影響本港營商環境的政策和措施,我認為政策並不一定要“人有我有”,我們也不需要“超英趕美”。我們的法例要合乎國際標準外,亦應顧及自身的社會和文化背景,維持簡單稅制就是其中一例。因此,政府引入新措施前,應先進行適當的經濟影響評估, 以免損害香港的國際地位和競爭力。

對於設立金融申訴專員,並制定《香港金融管理局條例》的修訂建議,我是有所保留的,因為調解中心成立以來已初見成效,更多投資者選擇以“先調解,後仲裁”的方式解決與金融機構的糾紛,在已處理的個案中, 超過八成得以和解。

主席,對於設立金融申訴專員的意見,香港律師會也曾分析仲裁員和申訴專員的不同之處,並認為調解中心是較佳方案,因為仲裁員的權力較申訴專員廣泛, 由於仲裁裁決是最終決定, 因此更具約束力。我認同這點, 並也認為無須另行設立金融申訴專員。

主席,外圍經濟目前形勢動盪,金融穩定極為重要。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作為監管機構, 除了監管金融機構的運作, 也應在有需要時果斷運用外匯基金,保持香港金融體系的穩定。而且,現行法律框架的設計,包括金管局作為政府架構的一部分,而非獨立法定機構,正好體現這項基本原則。因此,我認為制定《香港金融管理局條例》是“架床疊屋”, 多此一舉的。

主席, 我謹此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