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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制訂標準工時 – 發言 (梁君彥)

主席,香港的成功有賴行之有效的自由經濟,以及靈活多變的企業家精神。傳統基金會在今年1月公布經濟自由度指數,香港得到89.6分,連續21年獲評選為全球最自由的經濟體系。在10項評估因素中,香港在營商自由、貿易自由和金融自由繼續居於首位。可以長期被評為最自由的經濟體系,是因為我們一定很小心維護成熟的市場機制,但我們今年的分數比去年的90.1低。經民聯過去多次指出,政府近年以不同的行政和立法手段規管及干預市場,由勞工市場的最低工資立法,到物業市場的多項“辣招”等,均被評為未達到預期效果之餘,亦影響了政策穩定性,有機會將香港的競爭優勢拱手相讓。

今天陳婉嫻議員提出的“立法制訂標準工時”議案,是一項影響深遠的重大政策,不單影響僱員和僱主,更關乎香港整體經濟發展。政府有責任帶動社會充分討論有關建議的利弊,廣泛諮詢業界,清清楚楚地將競爭力、勞動力、生產力及企業靈活性納入考慮之列。在未取得社會共識前,不應硬推。

經民聯和香港工業總會(“工總”)一直明確表示對立法有所保留。我重申一句,任何立法規管工時的做法,都必定會削弱企業的自由度及靈活性,亦會破壞香港賴以成功的卓越效率。因此,我們強烈建議政府以社會整體利益為依歸,擱置以立法方式規管標準工時。

以下我會論證立法制訂標準工時對整體經濟的負面影響。

香港與其他已發展經濟體系一樣,都面對人口老化,勞動力日趨短缺的情況。香港失業率一直處於很低水平,近乎全民就業,不少企業慨嘆難請人,尤其是保安、飲食、零售、清潔等工種,都出現“有工無人做”的情況。我可以大膽說,一旦標準工時立法,將會嚴重擾亂企業的人力資源安排,大大減低調配人手及外判安排的靈活性,大幅增加企業(特別是中小型企業)的營運和合規成本,屆時部分企業會將增加的成本全數轉嫁到市民身上。推行最低工資已經推高管理費,連午餐飯盒都應聲加價。

主席,根據2012年的《標準工時政策研究報告》,如果將標準工時定為每周40小時,超時工資率定於1倍至1.5倍,全港僱主每年用於“超時補水”及增聘人手的額外支出將介乎80億元至552億元,標準工時委員會目前正就不同標準工時和“超時補水”組合帶來的額外成本進行推算,相信結果會更加驚人。

勞工界表示,全世界很多國家都已經立法制訂標準工時,對很多企業來說,標準工時並不陌生。然而,我看到的是,不少大企業甚至跨國企業都將僱員願意作出靈活工作安排視為香港的主要優勢。一旦落實標準工時,對香港的全球競爭力是有百害而無一利。社會各界不應忽略規管標準工時涉及的實際困難,以及可能增加的勞資爭拗。香港已經轉型至服務型經濟,每個行業都有其獨特性,我們的工種模式繁多,立法對於整體經濟來說根本並不適合。

立法要切合一個地方的實際環境。英國差不多是最後一個歐盟國家為工時立法,立法是基於政治壓力。他們用一個比較理性的方法處理,制訂的是最高工時(即已計及逾時工作時數)而非標準工時,並將最高工時定為每周48小時,但容許僱傭雙方自行協議超出的限額。

香港近年積極發展知識型經濟,推動創意和創新科技。對於以專業技能或創新意念謀生的僱員來說,強制釐定標準工時將會非常困難,從管理角度來看是不切實際,亦難以獲得業界共識,更會令僱傭關係處於尷尬的位置,不利公司業務發展。一旦立法,部分企業為了減少爭拗,會被迫縮短營運時間,或增加聘用臨時工或兼職員工,很可能影響服務質素及士氣。

隨着步入經濟全球化及生產自動化的時代,一些勞工密集的工種將會被自動化取代,例如機場管理局今年試行安裝行李搬運機械,將行李搬上轉盤,再轉到集裝箱,提升員工的效率。一些被視為要“用腦”的職位亦受到威脅,美聯社便引入了Automated Insights,透過“機械人寫手”每季可以生產超過3萬篇金融報道。我們在考慮是否就標準工時立法時,必須同時考慮市場的轉變。

工商界與勞工界唇齒相依,僱傭雙方亦並非對立,與其爭拗如何制訂標準工時,大家不如多花時間思考如何改善營商環境,創造更多適合香港人的就業機會。

經民聯和工總都知道標準工時委員會正在努力工作,並已有初步建議,就是規管合約列明工時、“超時補水”,休息日及“飯鐘”等安排。對此,經民聯和工總原則上並不反對,認為有助保障僱傭雙方的利益,但對進一步為個別薪酬水平或行業制訂標準工時立法,我們有所保留。

主席,我謹此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