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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議事規則》第16(4)條動議的立法會休會待續議案:網絡安全 – 發言 (林健鋒)

主席,最近有關斯諾登的報道,引起了社會很大關注。如果事件屬實,美國國家安全局可能已入侵了香港多個重要戰略資源設施,包括香港互聯網交換中心及衞星遙感接收站。換言之,我們的電郵、Facebook,以及電腦中的所有資料,也有機會在不知不覺間被人非法截取。

香港的網絡安全已經響起警號,美國當局說其情報部門只會監控懷疑涉及恐怖活動的通訊。美國經歷九一一恐怖襲擊後,對危害國家安全的可疑人士提高防範,這絕對無可厚非。可是,在維護國家安全的同時,一個國家亦需要兼顧其他地方人士的人權和自由。香港一直被公認為世界上最安全的城市之一,過去不曾發生恐怖活動,更不是恐怖份子活躍的地方。美國當局為何可視我們的網絡系統如“無掩雞籠”般, 可任意侵入並非法截取我們的資料呢?

主席, 我想在此特別指出商界對此事的關注。在事件被報道後,很多商界人士也向我反映,表示對今次事件感到相當擔心,若公司的商業資料可在不知不覺間被人非法截取,試問以後如何做生意呢? 更嚴重的是,如果香港一些重要設施,例如金融機構,不幸受黑客截擊,那便可能會造成災難性的影響,甚至動搖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

香港過往亦曾發生類似事件。在2011年8月10日,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港交所”)的網站“披露易”被黑客入侵, 令滙豐、國泰和港交所等股票需要暫停買賣,不少投資者因而蒙受損失。我認為特區政府應該加強工作,維護香港的網絡安全,保障個人私隱及商業資料。

至於如何處理斯諾登,我認為特區政府應依法辦事,如果他觸犯了香港法例,便應按照香港的法律及司法程序處理。但是,如果事件涉及外交層面,在“一國兩制”下,中央掌管了香港所有外交事務,這樣便應交由中央循外交層面處理。我們亦希望,特區政府可透過合適渠道反映香港人的意見,要求美國政府就入侵香港電腦作出全面和詳細的交代。如果事件屬實,更應立即要求對方即時停止有關行為,銷毀所有已竊取的資料。

主席, 斯諾登說他選擇來香港“爆料”, 是因為香港有言論自由,可以維護異見人士的權益。事實上, 言論自由一直是香港的核心價值,使香港人引以自豪。可是,社會上有部分人不斷批評香港在回歸後的言論自由被扼殺,不斷搬出西方那套做法與香港相比,製造政治爭拗。我認為今次事件屬實的話,確實會使我們上了寶貴一課,讓我們對國際政治環境有重新的認識。

其實,在“一國兩制”下, 香港的確是一塊福地。我希望大家可珍惜我們得來不易的優勢和核心價值,最重要的是搞好經濟和民生,外國的月亮不一定是較圓的。主席, 我謹此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