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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衞資訊、新聞及網絡自由議案 – 發言 (盧偉國)

主席:

香港是國際大都會,資訊自由、新聞自由及網絡自由一直令我們引以為傲,讓大家能夠第一時間瞭解世界政治、經濟、文化、科技,以至時尚潮流的最新趨勢,掌握先機,更有效地發揮本港的競爭優勢。

當然,我們亦應該充分肯定本地資訊科技界的貢獻,使香港具有世界一流的資訊及通信科技基建。據統計,至2013年2月為止,按人口計算的流動電話服務用戶滲透率達到229.3%,而住戶寬頻滲透率亦達到85.7%,顯示香港資訊流通設施的發達程度在全球名列前茅。而隨時隨地上網獲得資訊,已成為許多市民日常生活的「必需品」,真可謂「不可一日無此君」,否則會覺得很不習慣。

主席,資訊自由和網絡自由是一把雙刃劍,既為社會帶來各種益處和便利,亦導致各種良莠不齊的資訊充斥,尤其是對於一些心智未成熟或缺乏獨立思考能力的青少年,更容易受到不良資訊的影響。大家都知道,互聯網基本上是一個「無王管」的世界,每時每刻都有大量的資訊在流通,當中不少資訊卻未經查證。如果是傳統的報刊雜誌,我們還至少可以寄望於各級編輯去把關核實。但在網絡世界裡,人人都是作者,隨時都可以將文字和圖片公開上載,發表時又無需使用真實姓名,免不了有些人會信口開河,而且往往一傳十、十傳百地轉發,以訛傳訛,令人受誤導。我列舉一個最近碰到的事例。本會財務委員會5月3日通過撥款一億元給四川省,支援4.20蘆山地震的救災工作,本來是表達香港市民的一點心意,發揮「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精神。但有些網民卻不但在網上討論區發表以偏概全的反對言論,還發起在報章刊登「香港市民被捐1億贈貪官」的全版廣告,登載了37名投票贊成撥款的議員的照片,並且質疑他們在所謂「在超過9成市民反對的聲音下」投下贊成票。本人當然尊重言論自由,每人都可以發表對事物的不同看法。但本人早前曾與工程師學會會長前往蘆山地震災區實地考察,對這個議題有較切身的認識和體會。據我們實地考察所見,香港在5.12汶川地震後在雅安市區和蘆山縣援建的多間學校及醫院,在這次蘆山地震後證實主體結構安全。至於本港有傳媒和網絡言論聲稱部分援建項目的磚牆以發泡膠建造,懷疑偷工減料,據查證,只不過是因應當地氣候而在原有磚牆面上加建的保溫層。實地所見所聞顯示,香港當年的捐款用得其所,相關援建項目絕非所謂「豆腐渣工程」,也受到當局及本港工程師的有效監察。我認為,網民固然有其言論自由,但如果隨便發表以偏概全的言論,甚至歪曲事實,就無疑是濫用自由,造成混淆是非黑白的不良影響。

另一方面,網絡也基本上是一個「不設防」的世界,含有鼓吹色情和暴力的內容比比皆是,瀏覽亦不受限制。青少年若長期受此薰陶而沒有獲得適當的輔導,極容易養成不正確的價值觀而行差踏錯。

伴隨網絡自由而衍生的網絡欺凌現象,同樣值得大家重視。所謂網絡欺凌,泛指在網上利用文字或圖片,對他人持續侮辱和嘲笑,形成「網絡公審」;甚至肆意披露當事人及其親友的隱私資料,俗稱「人肉起底」,令當事人飽受精神壓力和心理困擾。在本港和世界各地,都曾經有青少年不堪網絡欺凌的壓力而自尋短見,可見其為害之大,有可能達到「殺人不見血」的地步。

主席,面對「無王管」的網絡世界,我們究竟有什麼可以做呢?在香港,如果有任何人提議進行立法規管,肯定會被扣上扼殺網絡自由的帽子。況且,考慮到網絡的跨地域性質,除非全球各地合作,一致採取相應行動,否則,立法的實質作用亦不大。

故此,我認為特區政府除了一方面繼續捍衞資訊自由及網絡自由,另一方面也要增加投放資源於教育和宣傳,令更多市民明白,自由與責任並存,即使在虛擬的網絡世界,也應展示人與人之間的互相尊重。而且,當局應著重對青少年的教育和輔導,讓他們學會正確對待和使用互聯網,分辨不同資訊的性質,讓他們逐漸養成對網上不良資訊的「抗體」,免受荼毒。

主席,本人謹此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