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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衞資訊、新聞及網絡自由議案 – 發言 (梁美芬)

主席,香港是一個新聞和言論均十分自由的社會,傳媒被公認為第四權,肩負監察政府施政的功能,擁有猶如炮彈般的威力。

現時香港有多間傳媒機構,根據資料顯示,現時香港合共有50份日報、648份期刊,兩個本地免費電視台、3個本地收費電視台,以及17個非本地電視台。其實,在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方面,香港應該有非常大的空間。香港能夠發展成為領先的國際商業和金融中心,我認為這跟新聞自由和資訊自由是密不可分的。因此,作為經民聯的一份子, 我們絕對支持一定要保護資訊自由、新聞和網絡自由。

但是, 在這個前提下, 我覺得有必要指出, 我們今天作為受眾,我們看到的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甚至是網絡上的自由,也同時出現負面的一面,我希望無論是新聞界,又或是經常使用網絡的朋友也可以聽一聽大家的心聲。

例如在網絡欺凌方面,香港家庭福利會去年委託香港中文大學的社會工作學系訪問了1 500名就讀小四至中三的學生, 接近三成一的受訪者表示曾遭受網絡欺凌,一成八受訪者曾經參與欺凌。如果大家有子女正在就讀中學或小學便一定會同意,很多時候我們也在當網絡欺凌的“包青天”,導致家長之間也要互相投訴。最常見的方式是言語侮辱、謠言中傷,也有把別人一些醜事、私隱,甚至裸照上載網絡。我想首先談談所謂的網絡欺凌,剛才所說的都是普通中學生。

我想談談過去數年接獲的不少求助個案,當中一些家長、朋友因為對某項議題有自己特別的見解……甚至我本人也不例外, 因為我在兩年前曾經提出要修改《立法會條例》以規限議員在任期中途辭職,我的子女和家人全部也遭受網上欺凌。這些欺凌行為並不是要討論政見,而是要侮辱當事人,我知道某些官員甚至同樣被一些十分“黃色”,且跟政見辯論完全無關的言論攻擊。這些攻擊的目的是甚麼呢? 便是要使當事人喪志。好了,我們從政者可說是“吃得鹹魚抵得渴”,但為何家人也要遭受如此對待呢? 為何要牽涉未成年人士呢? 這裏有70位議員, 是否大家也想這樣做呢?

再者,這是否顯示出香港的民主文化是優質的文化呢? 尤其是所涉及的全部也是一些三教九流的言論,甚至毫無事實根據。其中有很多言論如果真是要追究的話, 其實全部也是誹謗性質, 毫無事實根據。我真的希望我們的新聞和言論自由是朝着好的方向發展,不要朝壞方向發展,以致那些對政治沒有興趣的人也感到十分反感和害怕,憂慮究竟將來的民主是否也包括這些東西。這對網絡自由和資訊自由均毫無好處。

此外, 我近期接獲家長投訴, 某些家長團體……據說甚至有家長到“城市論壇”表達反對同性婚姻的意見後,他們的家人或父母可能曾經離婚等資料,也全部被上載至互聯網,而他們的子女在哪裏上學等資料也毫無私隱, 但究竟這些資料與同志平權的辯論有何相關呢?另一宗個案令我印象特別深刻的, 便是許仕仁事件。去年5月有新聞報道此事,甚至上載了一段許仕仁到教會祈禱的錄影至互聯網。

整個過程被拍攝下來且上載至網上,大家當然可以看得到。許仕仁的案件並不是我想討論的重點,重點是這片段令很多有宗教信仰的人十分震驚。香港是否沒有宗教自由呢? 連最私隱的部分也被錄影,這樣做是否屬於侵犯別人私隱呢? 因為對一個有信仰的人來說,祈禱是極大的私隱。

我想這涉及一個最根本的問題,便是新聞自由的背後必須有真正的公信力,讓人人也喜歡新聞自由。我認為新聞自由的原意是為了監督政府,去年我本來期待不止我們這些人出來發言,我本來十分希望有新聞監察團體甚至新聞界出來批評這些行為,結果我看不到。換言之,這個由香港新聞界監察新聞界有沒有濫用自由的監察機制,我覺得對於普通人甚至很多受害人來說都是不足夠的。我希望新聞界的朋友可以看到這一點。

還有一點就是免費報章的問題,很多人提及《爽報》曾經充滿色情, 並且是免費派發給中學生的……我知道我今天沒有足夠的時間發言, 我只是希望大家討論新聞自由和資訊自由時, 真的能夠共同努力,並會有良好的自我制約機制,這樣便可以減少出現濫用自由的情況,從而更加保障新聞自由。

多謝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