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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修改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產生辦法提出的議案 – 發言 (盧偉國)

主席,要討論有關修改行政長官產生辦法的議案,實質上是探討一個關鍵問題:面對當前的政改爭議,社會各方如何求大同、存小異呢?

最近有一份法官判詞頗具啟發意義。事緣學聯前常委梁麗幗申請司法覆核,認為人大常委會違反了人大2004年釋法中關於政改“五部曲”中第二部的角色,宣稱八三一決定在香港沒有法律約束力,要求頒布特區政府的政改諮詢無效。但是,高等法院區慶祥法官頒下判詞,拒絕給予司法覆核許可。

我認為判詞內容比判決結果更值得大家思考。判詞指出,香港法院沒有司法管轄權挑戰人大 2004年的釋法及人大八三一決定。根據 “五部曲”,獲得立法會通過的政改方案,最終要得到人大常委會批准才可生效。不論八三一決定是否如梁麗幗所言般在香港沒有法律效力,但人大在八三一決定中已清楚列明它可接受的政改框架,而此框架以外的方案均非切實可行,特區政府亦沒有責任就不可行的方案進行諮詢。

這份法官判詞顯示了理性審慎的取態,既如實反映了香港在“一 國兩制”中的憲制地位和政治現實,亦確認了人大對香港《基本法》 的解釋權和八三一決定的法律約束力。在此大前提下,無疑肯定了特區政府的政改諮詢和政改方案合憲、合法。

由此可見,由立法會通過政府提出的政改方案,本來是目前最切 實可行的選擇。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的“慎思民調”在6月14日公布 的結果發現,如單從“個人考慮”,有49%受訪者表示應該支持通過方案,反對者則有 39%。但如從 “社會整體考慮 ”,支持方案者增加至 50%,反對者則顯著減少6%至33%,正反民意相差17%。調查結果顯示大多數香港人理智與務實的一面,一旦涉及整體社會利益,他們願意放下個人成見,作出符合現實需要的選擇。這是我們可以尋求的最 大公約數,是爭取特首普選向前邁步的基礎。

主席,我們不應抽離香港的歷史脈絡和現實處境,試圖 “一步到位”地尋求某些人心目中“完美的民主方案”,而忽視其他重要的政策 目標,例如保障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維持中央與特區的良好關係、 達致有效的特區管治等,這些均關乎香港前途和市民福祉。特區政府中央政策組前首席顧問劉兆佳教授對香港的政治和社會發展研究多 年,著有《香港的獨特民主路》一書,十分值得大家參考。他認為我們必須找尋一種切合香港具體現實情況的民主改革方案(我引述):“其他社會的民主發展經驗不能硬套到香港,而必須通過中央與香港人的共同探討來尋求在 ‘一國兩制 ’下對國家和香港都有利的民主發展路向。誠然,這個漫長的探索過程是相當痛苦的,最後的結局對所有人來說未必是最理想的,但卻肯定對減少分歧和摩擦,以至香港的長治久安和長遠發展有正面意義 ”,又補充說: “對追求民主政治的人來說,維持理性、耐心、希望、鍥而不捨和包容共濟的精神不可或缺”。 (引述完畢)我認為,民主制度的建設與理性包容的文化素養都應該同 樣受到重視。

主席,圍繞人大八三一決定,本港社會確實出現不同意見。一類意見希望香港社會盡快凝聚共識,依法落實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不要原地踏步。另一類意見則不接受人大八三一決定,或要求首先接納不符合《基本法》的“公民提名”方案作為大前提,甚至要求一切推倒重來。部分持這種意見的人士去年更發起違法的佔領行動,歷時 79 天才結束。此舉不但無助推動政制發展,反而蠶食了不同意見人士之間應有的互相尊重和信任。佔領街道者甚至公然衝擊法治,嚴重影響社會秩序。泛民黨派鼓吹的“公民抗命”,將違法行動美化,披上正義的糖衣,把羣眾運動推向暴力,甚至催生了涉嫌製造爆炸品的“港獨” 分子,令人痛心疾首。同時,一些反對派議員在立法會內又發起全面的不合作運動,“拉布”連場,令工務工程和經濟民生議程大量積壓, 拖累香港。

主席,我最近在不同的場合接觸的很多業界朋友均主動向我表示,希望立法會議員尊重法治,尊重民意,務實支持通過政改方案, 實現港人的普選夢想,讓 500多萬名合資格選民在 2017年 以 “一人一 票”方式普選行政長官。這是香港前所未有的歷史機遇,只要能夠踏實向前行,普選的道路就會越走越闊,香港前途海闊天空。

主席,我謹此陳辭,支持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