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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求撤銷人大常委決定,重新啟動政改程序議案 – 發言 (張華峰)

主席,有關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的第二輪諮詢,還有一個多月便要結束。在香港大部分市民都熱切期盼可以在2017年“一人 一票”普選特首時,何秀蘭議員卻提出“尋求撤銷人大常委決定,重新啟動政改程序”的議案,這恐怕對促成政改共識,只會起到南轅北轍的後果,亦會跟“一人一票”普選特首的目標越行越遠,最後只會剝削廣大市民親手選特首的機會。

何秀蘭議員的議案完全無視國家憲法賦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人大”)的最高權威。憲法明確規定,人大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人大常委會是其常設機構。人大常委會對特首普選問題作出的決定,是基於憲制責任。故此,“尋求撒銷人大常委決定”的主張完全無視人大的憲法地位,並把人大常委會的權威視為兒戲,這是極為荒謬的。

何秀蘭議員的議案刻意阻礙政制發展。香港的民主政制發展到現在並不容易;在英國殖民統治期間,香港甚至連形式上的民主都沒享受過,泛民議員敢於在議案上搗亂、謾罵總督、任意“拉布”、破壞《議 事規則》嗎?直至回歸前夕,中央將普選目標列入《基本法》,香港市民在1997年回歸後才開始有真正民主。

從1997年之前的“零民主”,到2017年香港市民可以“一人一票”選特首,這絕對是民主政制向前發展的一大步。泛民議員若真要捍衞及推動香港民主,就應該珍惜今天的民主成果,積極參與政改諮詢,而不是一味杯葛、謾罵。

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已一再表示,一旦政改方案被否決,香港市民會喪失普選特首的機會,立法會普選亦將遙遙無期。泛民議員無疑是“普選殺手”,是香港民主進程上的千古罪人。

主席,我希望泛民議員明白,《中英聯合聲明》只寫明行政長官由“選舉或協商產生”,但《基本法》第四十五條則訂明: “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 定,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提名後普選 產生的目標。”這意味着普選特首的權利是由中央給予我們的。試問如果中央不想香港有普選,當天又何必在《基本法》內寫得如此清楚? 所以,泛民議員所指:中央給我們 “假普選”,他們爭取的才是“真普選”,這完全是混淆視聽,是不能成立的,充其量只是一種選舉策略, 瞞騙港人的技倆。

此外,何議員的議案更是與民為敵。眾多民調顯示,對政改方案, 約六成的市民選擇“袋住先”,這反映較多市民希望在2017年能落實普選特首。包括何秀蘭議員在內的泛民議員,平時以捍衞民主、代表港人利益自居,但在政改問題上,他們卻無視大部分市民的意向,堅持否決政改方案,莫非他們所說的爭取民主選舉是假,反中亂港才是真的?

主席,由政改引起的非法佔領運動剛剛結束,經過79天的佔領運動,香港已被撕裂得體無完膚。相信任何一個熱愛香港、以香港為家的市民,都不希望香港繼續在政治紛爭中沉淪下去。不管政改最終命運如何,香港都不應該、更不能變成一個激鬥不休、撕裂不止的城市, 希望泛民陣營應該懸崖勒馬,不要繼續為了個人政治目的而搗亂香港。

主席,我謹此陳辭,代表經民聯反對何秀蘭議員的議案及所有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