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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求撤銷人大常委決定,重新啟動政改程序議案 – 發言 (盧偉國)

主席,何秀蘭議員提出的議案主題是“尋求撤銷人大常委決定,重新啟動政改程序”。這項議案只能視為政治表態,在現實上根本行不通。

眾所周知,爭取2017年在香港落實普選行政長官,是中央政府、香港特區政府及大部分香港市民的共同願望。特首在2014年7月正式啟動政改“五部曲”的程序,就行政長官產生辦法的修改問題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大常委會”)提交報告。人大常委會在8月31日通過決定,從2017年開始,香港行政長官選舉可以實行由普選產生的辦法,同時為具體的方案訂下清晰框架,這是通常所說的人大常委會八三一決定。

圍繞人大常委會八三一決定,社會上引發一連串事件,社會的意見漸趨兩極化,一種意見是希望香港社會盡快凝聚共識,依法落實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堅持不要原地踏步;另一種意見是,堅決不接受人大常委會八三一決定,或要求首先接納根本不符合《基本法》的公民提名方案作為大前提,甚至要求一切推倒重來。部分持這種意見的人士後來更發起違法的佔領活動,歷時79天才結束。此舉不但無助於推動政制發展,反而蠶食了不同意見人士之間應有的互相尊重和信任。佔領街道者甚至公然衝擊法治,嚴重影響社會秩序。同時,泛民議員在立法會內又發起全面的不合作運動,“拉布”連場,令工務工程和經濟民生的議題大量積壓。

當香港社會面對如此嚴峻的政治局面,特區政府按照“五部曲”的程序,在今年1月就行政長官普選辦法展開第二輪公眾諮詢。很可惜,泛民議員不單杯葛諮詢,還揚言將否決任何根據人大常委會八三一決定制訂的政改方案。原議案和修正案的提出,顯示反對派議員根本害怕香港行政長官經由普選取得的認受性,千方百計以各種藉口反對特區政府提出的任何普選方案。議案聲稱香港市民已經清楚表達反對人大常委會八三一決定框架內的政改方案,認為有關方案扼殺落實真普選的空間,容許提名委員會按北京旨意篩選行政長官候選人,自此全港選民淪為投票工具等。

我認為這些政治口號對推動普選並無幫助,而且關於所謂真普選或國際標準這類的說法亦是似是而非。普選無所謂真假,如果 2017年香港可以成功落實普選特首,500萬名合資格的選民均可以“一人一票”選特首,與現時由1 200名選舉委員會選出的特首相比,是跨出了一大步。普選也從來沒有所謂普遍適用的國際標準,就香港而言,更必須按照香港的憲制地位,根據《基本法》和社會實際情況,循序漸進,達致普選的目的。

主席,人大常委會八三一決定莊嚴並具有憲法地位,隨便要求修改 或撤銷,顯然是不切實際。關於香港行政長官普選辦法的任何改變,都必須經過整個“五部曲”,既不應中途放棄,亦不可能輕言重新啟動,時間上也不可行。我希望泛民的議員放下成見,多聽市民的意見。

主席,究竟市民對此有何意見呢?根據《明報》委託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的民調顯示, 56%的受訪者認為立法會應該通過政改方案,我最近先後參加由工商界、專業界別部分團體舉辦的研討會,大多數的意見均希望2017年可以普選行政長官,亦期待立法會議員支持通過政改方案。不少的專業人士都表示,現時社會上對政改是糾纏在無謂的爭拗或停留在空喊口號,甚至提出不切實際的要求,於事無補。反而,大家應該把握時機聚焦討論,共同探討可行的空間,尋求共識,例如未來行政長官參選人需要提名委員會具名推薦,每名參選人所需推薦的數目是否應該降至100票?又是否應該為每名參選人所能夠取得的提名設定上限,例如 200票,以便讓更多有志參選者 “入閘”?政府如何提供適當的平台,讓所有 “入閘”者都有機會解釋其政綱和理念,以提高選舉的透明度。要成功落實2017年普選特首,這些關於具體產生辦法的討論是十分必要的。

主席,我和香港經濟民生聯盟的同事均支持在《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決定的框架下,促成通過政改方案,並且呼籲各界盡心盡力聚焦討論普選特首的具體辦法。我們反對原議案和修正案,並且希望立法會不同黨派的議員,最終也會按照香港市民的整體意願,投票支持政改方案,讓市民可在2017年以“一人一票”選出行政長官。

主席,我謹此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