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

尋求撤銷人大常委決定,重新啟動政改程序議案 – 發言 (梁美芬)

主席,為何會有八三一決定?時序十分重要。記得在2013年年初,當時戴耀廷提出非法佔領中環,癱瘓警隊等驚人言論後,我與他辯論過很多次。其中2013年3月的《明報》引述了我的話:“如果
戴耀廷繼續說這些話,這樣下去,中央必定會變得更保守,政改必然會倒退,停滯5年至10年。”當時他們找人猛烈攻擊我,因為他們不相信。

究竟由2013年1月到2014年8月31日在香港發生了甚麼事,令中央和地方關係走入冰河時期?首先,泛民一開始便計錯數,叫價太高,跳出了《基本法》的軌跡來開價,包括公民提名和國際標準,這兩點正正在《基本法》沒有提及;而我們看《中英聯合聲明》,當中也沒有提到普選,其主要的宗旨是維持香港作為資本主義,繁榮穩定等50年不變。再看《基本法》第四十五條,當中提到普選,但沒有時間表,只說最終達致普選。何謂“最終”,當時很多人說,最早當然可以是1997年,但最遲可以是2047年甚至以後都可以。

經過多番爭議,2007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大常委會”)提出了時間表,“開綠燈”,說我們最早在2017年可以普選行政長官,2020年立法會可以普選。在2007年,人大常委會並沒有提出路線圖;2014年的八三一決定是政制發展至今唯一比較清楚的路絡圖,但泛民卻說要取消。如果議員了解“一國兩制”下政改問題專家的想法,便知道他們認為這是中央最大的誠意,希望真的在香港推行普選。對於不了解的人,我們不能怪責他,但若有人了解後仍裝作不知道,我便要怪責他們了。

現時是甚麼情況?泛民對於中央所做任何事都是 “ 補品當毒藥”。反之亦一樣,任何事由泛民提出來,也不用指望中央會聽,中央會覺得他們提出的可能全部都是“山埃”,因為他們爭取的內容、方法、方向都是錯的。泛民做過甚麼?我認為泛民先搞佔中,後搞公投,而且一直誤導羣眾,認為這樣做可以爭取到普選,但整個判斷都是錯誤的。我一開始便知道他們如何誤導羣眾。戴耀廷一開始便十分高調表示,他希望找 1萬人,令 28 000名警員要 4個人抱走 1個人,這樣便能癱瘓警隊。但是,毛孟靜議員說她從來沒有聽過這些言論。她說如果這樣便如同打家劫舍、殺人放火、癱瘓警隊和社會,是不可能的事。我也不明白,這些真是低級的錯誤。但是,我相信她可以好像真的沒有聽過,她不知道戴耀廷真的想這樣做。究竟泛民欺騙了多少默默支持他們的人和年輕人加入令人生厭的佔中行動?

此外,政改未開始,佔中這種脅迫性行為便破壞了溝通的氣氛。我可以百分百肯定,2013年3月我們和內地專家討論政改與八三一決定時的氣氛是截然不同。中央態度的強硬比我們想像中更甚,因為泛民的行徑令中央保守、不信任泛民的人最後獲得認同。他們挖了一個坑,一個一個跳下去,還要搞公投,沾沾自喜有數十萬人參與,最後雪上加霜,令中央和地方關係進入冰河時期。非法的佔領行動令市民反感,生活不便,他們還搞甚麼“購物行動”,最後,中央認為泛民提出的普選只是損害香港。這一點不能怪人。

泛民一直將提名委員會妖魔化,我倒認為提名委員會是非常好的設計,實在有利香港發展。很多人說提名委員會是為了保障中央利益,事實上,如果你細心研究提名委員會的組成,便會發現其優點。在1985年至1990年,爭取提名委員會的人來自香港各行各業,因為他們很擔心香港會實行社會主義,為要平衡各方利益,提名委員會當中要有商界、專業界、地區和政界的代表,以確保香港繼續實行資本主義和低稅政策等,同時亦要兼顧勞工界、宗教界,這是當天提名委員會的成員組合。由於中央在《基本法》第四十五條已有保障,擁有否決權;而市民則有“一人一票”的投票權,提名委員會實際上是保障香港各行各業維持現狀的最佳保障,令我們的特首候選人既有政治,亦有經濟能力,既可平衡香港各界的利益,亦能好好處理中央和地方的關係,亦了解資本主義的運作,維持低稅政策,同時維持香港的穩定。

我認為泛民的議員應該有勇氣承認判斷錯誤,錯誤支持了佔中,向他們的選民好好地承認錯誤。不然,支持你們的市民,我相信他們會認為所託非人,作出破壞,但最後甚麼也爭取不到。因此,我希望以Mary PARKER的一句說話作結:“The world will be regenerated by the people who courageously seek by whatever way the methods by which people can agree.”。

主席,我謹此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