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

制訂政策時需以“港人優先”為依歸議案 – 發言 (盧偉國)

代理主席,范國威議員去年曾就這個議題動議議案而被否決。今次捲土重來,其議案內涉及到經濟民生的一些具體內容,讓我覺得不吐不快。

范議員建議修改東江水的購水協議,把協議改為按供水量收費,以減少本港投放在購買東江水方面的開支。我認為這項建議未能全面及恰當地反映現實情況。東江水佔本港食水供應約70%至80%,自2006年開始,當局採用 “統包總額 ”方式,由港方向粵方每年支付一筆款項,按需要輸入東江水至供水協議訂明的每年供水量上限。若要改為按量付費,就不會訂明每年供水量,一旦遇上嚴重旱災,香港勢必要與廣東省其他城市爭購東江水。同時,粵方自然要因應實際供水量不確定,以及有需要維持合理收入等因素來釐定單位水價,香港隨時得不償失。

事實上,根據國際水協於2012年發表的水費統計,香港的水費遠遠低於紐約、倫敦、東京、新加坡、澳門、北京及台北等地。此外,據現有資料顯示,從本地集水區、東江水及透過海水化淡產生的飲用水單位成本,分別為每立方米4元、8元及12元。因此,海水化淡在目前並不符合成本效益。不過,隨着科技進步,海水化淡長遠可望成為本港的重要水源之一。因此,我支持政府在將軍澳設立海水化淡廠,但即使工程可順利展開,海水化淡廠也要到2020年才能投入運作,而且年產量只佔本港食水用量約 5%。我們因而 有必要確保香港獲得可靠和具彈性的東江水供應。

其次,原議案提出,“停止規劃盲目以中港融合為目標的‘大白象工程’……避免再有基建項目持續延工超支,浪費公帑”,我認為把進一步發揮香港在區域中策略性地位的基建項目批評為 “大白象工程”,是盲目的指控,實屬無的放矢。以港珠澳大橋為例,當局最近表示,有需要把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工程的核准預算費用提高約 50億元,此話一出,難免引起公眾關注。

平心而論,大型公共工程出現超支並非罕見,任何工程都會因某些無法預料的因素而令成本增加。不過,港珠澳大橋的發展堪稱一波三折,從醞釀、討論、論證,經歷回歸前後多年時間,項目最終在2007年列入本港十大基建之一。主橋工程原訂於2009年12月展開,但同年年底,在某些反對派議員的支持下,有本港市民申請法援進行司法覆核,纏訟幾近兩年。直至2011年9月,政府才上訴得直,工程最終在同年年底得以重啟。相關工程延誤了差不多兩年才能夠展開,並須透過增加人手、加班及增加工程設施等方法來壓縮工程時間表,由6年工期減至5年,政府希望能夠把實質延誤減至1年。當局指出,在香港口岸工程涉及的304億元核准預算中,有65億元是由於司法覆核導致的額外開支。由反對派議員協助造成的政治干擾因素,以及因此而招致的延工超支、浪費公帑等,豈可隻字不提?

代理主席,港珠澳大橋由香港、澳門和內地三方商定,工程亦由三地政府分工負責,協調整合。由於三方均認識到,珠江三角洲西部的經濟潛力巨大,大橋作為跨海陸路的新通道,有助於推動三地經濟的持續發展。就香港而言,當港珠澳大橋和屯門至赤鱲角連接路相繼落成後,大嶼山將成為往來本港、澳門和珠三角西部的必經之地,發展橋頭經濟的價值絕對不容忽視。對於在珠海、中山和江門等地營運的本港大中小企業,亦會帶來很大方便。香港的各行各業,包括金融、貿易、物流、工程、建造、旅遊、零售、工商專業及支援服務等,都可以藉此獲益,從而為本港市民創造更多就業機會。如果盲目地說這是“大白象工程”,不但無法以理服人,而且抹煞了工程和建造業界對香港經濟發展的貢獻。我作為工程業界在立法會的代表,必須說明事實,駁斥歪論,以正視聽。

代理主席,在制訂政府政策、規劃社會發展、分配公共資源的時候,適當地優先考慮本港居民的需要,實屬無可厚非。但是,我們亦必須保持警惕,以免走向另一極端。上述兩個事例顯示,香港作為一個缺乏天然資源的外向型經濟體,必須制止極端的本土主義和非理性的排外情緒。否則,不但會影響經濟民生,亦有損社會和諧,更會損害香港和鄰近地區的互惠合作關係,可說是百害而無一利。

代理主席,我謹此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