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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職業安全議案 – 發言 (盧偉國)

主席:
多年來在資方、勞方、管方和政府的推動下,香港建造業的職業安全水平本已有大幅改進,但近期地盤嚴重意外不降反升,其中涉及高空工作的死亡意外更令人痛心。正如原議案指出,本港未來有更多的大型工程展開,因此,探討保障職業安全和提升地盤工業安全的水平,是十分及時和必要的。

我們應該多管齊下,加強保障建造業工人的職業安全:

其一,政府應與業界合作,致力提高建造設計管理〈CDM〉的安全水平,以求在建造工程設計階段就充分考慮到建造施工及日後維修保養方面的工作安全問題,並預先擬定消除危害和風險的應對方案。

其二,建造工程的不同持份者應協力設定合理的施工期限,減少因趕工導致的工業意外。最近不少建造業朋友向我反映,業界的一些重要客戶,當中包括私營發展商和公營機構、政府部門,在建造工人短缺的現況下,仍向承建商提出過緊的竣工目標期限,甚或提出要將施工期壓縮。這些做法難免令承建商、分判商和建造工人承受壓力,在趕工的情況下往往影響到工業安全。

其三,政府應加強支援力度,支持業界向員工提供更完善的在職培訓。不論承建商、分判商和僱主都應該支持員工參與由建造業議會和職業安全健康局等機構舉辦的相關課程,令員工對職業安全的認識能夠與時並進。

其四,全面提高從業者的職業安全意識。對於承建商方面,建造業議會正在推動在建造合約中採納「支付安全計劃〈PFSS〉」,根據建議,承建商須將涉及地盤安全的項目支出在標書中清楚列出。若安全表現良好,這些費用將獲得支付。否則,會酌情扣減,甚至不支付,以此促使承建商重視職業安全保障。對於從業員方面,坊間有不少講座、研討會等,有助推廣職業安全意識。

其五,對違例的僱主固然要依法懲處,同時也要加強對僱員的職安培訓和管理。對不遵從工業安全指引,甚至在酒精和藥物影響下工作的僱員,要教育、勸阻,並要處分嚴重違規者。

其六,應積極推動地盤五天工作,不需要在星期六開工。如要在星期六開工,亦應採用輪班制。一來可確保僱員工作時保持健康的狀態和警覺性,二來讓員工維持工作與生活的平衡,享受家庭樂。至於有議員同事在修訂議案中提到立法訂立標準工時,由於這個議題在社會上仍有很大爭議,實在不宜倉卒推行。

其七,可考慮設立「中央僱員補償基金」或行業性的僱員補償基金,讓所有因在職傷亡或引發職業病的「打工仔」,獲得較全面的保障。

主席,若要治標又治本,加強保障建造業工人的職業安全,當局必須正視和從速解決建造業工人短缺與失衡的情況。香港建造商會和
香港機電工程商聯會等組織於二○一二年十一月進行了一項人力資源問卷調查。結果顯示,現進行工程的地盤中,各種技能的工人短缺平均達百分之十五以上,這對施工進度和工地安全帶來嚴峻考驗。業界朋友一再向我反映這問題的嚴重性。以往,在工程不太緊迫時,僱主可以分派人手輔導新人,並給予他們較充裕的時間在工作崗位上磨練,工多藝熟自然有助於減少失誤,增加保障職業安全。如今,建造業界面對青黃不接、人手緊絀的困境,不但難以再分派人手輔導新入職員工,而且工人往往被迫日以繼夜加班趕工「開OT直踩」,在疲勞的情況下,職業安全難免大受影響。事實上,就建造業工人短缺問題,本人曾在一月九日立法會會議上向有關當局口頭質詢。在此,我再次促請特區政府聯同業界,做好建造業人力供求預測,檢討和優化現有「強化建造業人力訓練計劃」和「承建商合作培訓計劃」等安排,並相應增加投放培訓資源,以吸引更多新人入行,並致力提升新入職工人的技術和工業安全的標準,加強保障職業安全。

主席,本人謹此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