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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請政府杜絕 ‘地溝油’並牽頭支援生化柴油議案 – 發言 (盧偉國)

今天的議案其實涉及兩方面的問題,其一是關於「地溝油」的回收和處理,其二是關於生化柴油的支持和推廣。

廢食油在內地稱為「地溝油」,含義相當廣泛,既指從地溝的廢棄食物或殘渣中提煉出的油,也包括餿水油、萬年油等。近年,中國內地有不法之徒將「地溝油」加工處理,翻用為食用油,危害公眾健康,引起廣泛關注。另一方面,廢食油若能夠經過妥善回收和加工,有很高的應用價值,可以提煉為生化柴油和航空煤油等產品。但業界向我反映,現時本港仍未有完善而全面的廢食油回收系統、生化柴油生產和銷售渠道。據悉,由於內地廢食油回收價比香港高,不少香港的廢食油運回內地。其後的處理是否翻用為食用油,令人擔心。因此,特區政府應盡快研究相關的供應鏈運作情況,並考慮如何避免廢食油被不恰當處理,保障本港食用油的安全。

從環保角度考慮,我們希望確保廢食油經回收後,最終用作提煉生化柴油或作其他環保用途。香港餐飲業界現正推行「優質餐飲業環保管理計劃」〈QREMS〉,其中一個評核範疇是「減廢及廢物管理」,參與的商戶如果將廢食油交給可靠的回收商回收循環再造,製造生物燃料或其他產品,將獲得加分獎勵。這顯示餐飲業與廢食油回收商之間可以通力合作,把廢食油妥善回收與循環。

主席, 今天我將著重探討特區政府應怎樣支持和推廣生化柴油。生化柴油是一種可再生能源,可由植物、脂肪或廢食油等提煉。支持和推廣生化柴油可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紓緩全球暖化,減少污染。但本港生化柴油的生產和應用仍然處於初階,未來的發展空間主要需視乎特區政府的取態,以及是否有配套的政策和措施。世界上有不少地方通過立法,強制規定車用柴油必須佔有某個百分比的生化柴油,又或者強制訂立「利用率目標」。以英國為例,在2012-13年度,規定生化柴油必須佔道路燃油的4.5%。歐盟亦訂定目標,到2020年時,陸路運輸要有百分之十的能源利用可再生能源,包括利用生化柴油、電動汽車、氫燃料電池等。反觀香港,儘管航運、物流等業界也很想增加使用生化柴油,但政府並未立例作出類似的規定,推廣生化柴油的使用,更缺乏其他法例配合,往往令業界無所適從。例如,有業界反映,現時在消防規例上,對於生化柴油〈B5〉仍套用柴油的的儲存規定。其實,生化柴油〈B5〉的燃燒點遠高於一般柴油,相當安全,現行的儲存規定在實際效果上無疑是限制了業界對生化柴油的儲存和運用。不過,財政司司長在預算案中宣佈,已預留一百億元,透過資助和管制雙管齊下的方式,分階段淘汰歐盟四期前的高污染柴油商業車,可望為生化柴油提供更大的市場空間。

主席,在可見的將來,生化柴油的另一項重要應用是在航空方面。荷蘭皇家航空公司於去年宣佈,採用以特殊技術提煉的生化航空燃油。其實,歐盟曾通過法案,將國際航空納入碳排放交易體系,規定從2012年起,所有在其境內飛行的航空公司其碳排放量都將受到限制,超出部分必須繳付所謂「航空碳稅」,只因多國航空界強烈反對,才決定暫停實施一年。香港既然是國際航運中心,必須在應用生化航空燃油方面及早規劃和準備,否則難以保持國際航運中心的優勢。

主席,政府對於支持和推廣生化柴油,除了優化政府綠色採購政策,盡量帶頭使用生化柴油之外,更要有長遠規劃,包括土地方面的配套規劃。例如,港珠澳大橋將會在2016年通車,機場管理局又計劃擴建機場第三條跑道,當局應該盡快作出規劃,改建現有的連接機場與機場範圍外燃油接收設施的水底航油管道,並在將要落成的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附近預留土地,增建儲油設施,用以儲存生化柴油,以確保未來能夠滿足航運與物流業對清潔燃料日趨增加的需求。

主席,本人謹此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