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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領中環運動 – 書面質詢 (林健鋒)

以下為保安局局長黎棟國今日(七月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林健鋒議員的提問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有學者發起佔領中環運動,其中一項行動是召集超過一萬人在明年堵塞中環的道路(佔路行動),意圖迫使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及中央政府接受該等人士認同的普選方案。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現時分別在中環工作、上學及居住的人數,以及現時中環每天的車輛流量為何;

(二) 當局有否評估,佔路行動將會對在中環工作、上學或居住的市民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帶來甚麼影響,以及有否就此制訂應變措施;若有評估及制訂應變措施,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三) 現時在中環設有辦事處的銀行、其他的金融機構及註冊公司的數目分別為何;

(四) 有否評估,佔路行動將會對香港的銀行及金融業帶來甚麼影響,以及有否就此制訂應變措施;若有評估及制訂應變措施,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五) 有否評估當有一萬人參與佔路行動期間,當局需要調動的救援服務為何;以及有否評估為此調動警力及救援服務會對其他地區的警力及救援服務的影響為何;警方會否就佔路行動準備不同的應對方案(例如如何驅散非法堵塞道路的人士)?

答覆:

主席:

香港市民根據《基本法》及其他相關法律享有集會、遊行和示威的權利。警方一直根據香港法律,以公平、公正和不偏不倚的態度處理所有公眾集會、示威及遊行活動。警方的執法方針是致力取得平衡,一方面盡量便利所有合法及和平的公眾集會、示威及遊行,另一方面警方亦須致力減低公眾集會、示威及遊行對其他公眾人士或道路使用者的影響,確保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

當局十分關注有社會人士提出發動「佔領中環」的行動。據報導,有社會人士希望召集超過一萬人佔領中環的要道,以表達他們的訴求。我們了解到社會上有不少的團體及人士關注「佔領中環」行動對社會做成的影響,包括會擾亂社會秩序、破壞香港經濟及營商環境、削弱香港競爭力、導致跨國公司撤走業務等。

我們必須重申公眾集會、示威或遊行人士在表達訴求時,應在遵守香港法律的大前提下,和平有序地進行,他們不應有任何破壞公共秩序或暴力的行為。若有超過一萬人佔領中環要道、集體癱瘓交通、堵塞公共通道等,將會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安全造成嚴重影響,甚至影響對市民提供的緊急服務,對市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構成威脅。

就議員的提問,我們在諮詢相關政策局後,現綜合回覆如下:

(一) 根據政府統計處的最新統計數字,現時在中西區(包括中環及毗連的金鐘、上環等)上班及居住的人數分別有345 300人及250 800人。在區內有一所大學、17間中學、28間小學及40所幼稚園/幼稚園暨幼兒中心,總計全日制學生共約54 000人。根據運輸署的交通統計年報,平均每日進出中區的交通流量約為535 000架次。

(二) 港島地區道路交通繁忙,特別是中環一帶,任何在道路上發生的突發事件,都會對附近一帶交通,以及相連的主要幹道及其他道路造成嚴重影響。現時在中環商業中心區的主要道路為東西向的干諾道中及夏道(下稱「走廊」)。根據過往經驗,如在走廊上或其附近發生小型交通意外或事故,均會對道路網造成交通阻塞。若中環一帶交通受到堵塞,會於短時間內嚴重影響其他地區及主要道路。除中區外,上環、灣仔、銅鑼灣及跑馬地一帶交通亦會極度擠塞,而其他主要幹道包括干諾道、告士打道、東區走廊,以及紅磡海底隧道及西區海底隧道的交通亦會嚴重受影響,影響所及可遠至九龍。堵塞中區幹道除了影響數以萬計的市民起居生活及工作,亦有可能令中西區內四間醫院、六所消防局/救護站的緊急救援工作受阻。

對於一些預期會發生的事件,例如公眾活動,警方都會對該事件作出評估,與有關的持份者商討,並制定相關應變措施,以減低對所有道路使用者的影響。這些措施包括道路封閉,交通改道及人群管制等。運輸署轄下的緊急事故交通協調中心,每日24小時監察香港的交通及公共運輸服務情況,並處理相關事故。

(三) 根據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提供的資料,按監管機構粗略估計,在中環設有辦事處的銀行及其他受監管的金融機構有一千多家。註冊公司方面,當局並無分區統計。

(四) 根據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提供的資料,一直以來,當局、金融監管機構、交易和結算系統及金融機構都有制定應變計劃,以處理可能影響業務正常運作的各種情況,確保在遇到突發事件時,相關機構能採取適當的應變措施,將對核心業務的運作所帶來的影響降至最低。

儘管如此,中環是本港的中心商業區,大多數主要的金融機構、基建及監管機構均在該區運作,一旦該區出現大型佔路情況,無可避免可能對香港的金融以及相關活動構成影響,並對使用有關服務的市民造成不便。

(五) 警方就處理個別公眾活動須動用的警力資源視乎個別活動的性質、參與人數、地點及現場實際情況等。根據過往的經驗,警方處理大規模遊行示威等公眾活動時須動用大量警力及資源,以確保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此外,消防處亦會根據相關公眾活動的資料,制訂緊急行動預案,並按需要調動及增派消防車及救護車輛在鄰近區域以作支援。

警方呼籲任何人士如計劃舉辦公眾活動,而有關公眾活動人數超出法例規限,即50人以上的公眾集會及30人以上的公眾遊行,應及早與警方聯絡並商討公眾活動的具體安排,讓警方制訂及採取相應措施便利有關活動以和平方式進行,減少對其他公眾人士的影響,並確保公共秩序及公共安全。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307/10/P20130710044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