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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 發言 (林健鋒)

主席,《 2014年版權 (修訂 )條例草案》 (“條例草案 ”)在這個階段才作罷,不但是可惜,亦令很多人感到憤怒。《版權條例》是一項實務的技術性法例,亦是一項合理的法例,用以在香港這個商業社會,保障知識產權的合法權益。泛民很喜歡揣測,使用歪理,再加上一些與事實不符的言論和斷章取義的做法,製造敵人,煽動羣眾攻擊政府以抬高自己。這項條例草案由上屆開始已被人污名化、妖魔化,未看到內容已將其定性,更揣測有甚麼政治目的。

梁君彥議員剛才已經說了法案委員會裏面的情況,我也不多說了。但是,在法案委員會裏面,大家是相當理性的,沒有甚麼大爭拗,但來到立法會大會,卻被泛民全面攻擊,用一些不盡不實的資料和誇張的例子,誤導市民。當初很多市民以為不能做的事情,原來沒有甚麼問題,仍可以照做,現時還增加了6項豁免,經政府清楚解釋後,泛民也不肯認錯,仍然“死撐”。

主席,其實政府不是“企硬”,跟其他持份者取得共識後,現在已提出了6項豁免,但泛民議員得寸進尺,諸多要求,口說妥協,實際上卻是要“the winner takes all”,贏要贏到盡,一定要政府向他們下
跪,他們才肯接受。我不是說各方面的建議和要求都是錯的,但我們要知道,每一項修正案均會影響整個社會的不同持份者,不能只為滿足部分人,便要犧牲所有其他人。

泛民當自己是法官,甚至是道德裁判者,何謂對、何謂錯,全由他們定奪,明明各方之前用了很長時間取得共識,為何不可踏前一步?政府沒有說過到此為止,版權擁有人也接受繼續討論其他地方,將來科技和社會發展很可能也有新趨勢,大家也要再作新修訂,大家可以再商量一個彼此均接受的方案,才是最佳的做法。

主席,有些泛民政黨立場搖擺不定,一時說支持條例草案,一時又要提出修訂,轉頭又幫忙 “ 拉布 ” ,甚至有些人打算走出去 “ 做show”、“抽水”、“攞彩”,誰知被示威者包圍喝倒采。他們平日罵秘
書處和保安人員,當他們在外面被包圍時,卻要我們的保安同事保護他們回來。所以,我也想藉此機會多謝秘書處和保安同事,在“拉布”期間,增加了他們不少工作量,還要在外面遭人推撞。

正如我之前所說,當年明明是公民黨自己說,法例對“惡搞”、改圖這類活動提供豁免,他們便會支持政府的修訂,今日的我打倒昨日的我,如果他們不是無記性,便是無口齒。大家要記住他們之前說過的話,他們今天說的話,便是欺騙大家。當然,市民已經習慣他們用無數藉口來解畫,至於是否相信,大家只須比較他們以前說過的話和今天說的話。

我們現時的《版權條例》落後於國際社會,雖然香港不會立刻停止運作,但影響卻十分明顯。我們仿如告訴全世界,我們不重視知識產權,甚至有人覺得,香港的政治爭拗已經影響到香港的營商效率和自由。從事創作的人知道作品在香港會被人放上網免費任用,很自然便會選擇其他地方,因為香港只是一個細小市場。香港曾經有十分龐大的文化影響力,香港帶起的潮流,會影響亞太地區,但今天中學生聽的是韓文歌,藝術系的畢業生會謀求到海外發展,從事版權買賣生意的,亦不會選擇香港。香港人有不少創意,但無法形成產業,玩票性質還可以。這裏保障不足,投資者寧可將錢投放其他地方,總比作品在香港任人免費使用為好。

連續兩屆立法會,《版權條例》都無功而還。這數年的情況,更令我們擔心有更多法案和撥款申請會因泛民“拉布”而作罷。對於他們的支持者來說,拖垮政府的施政,或許是英雄行為,但他們卻在損害制訂公共政策的制度,他們也因為政治鬥爭,忽視了整體香港的利益,難道他們真的不知道自己在做甚麼嗎?香港市民最終都成為輸家。譁眾取寵的政治表演,或許可以博得一時掌聲,但卻不是負責任的表現。

今天條例草案作罷,我仍特別多謝政府的努力,尤其是公務員同事,他們花了很多心血,做了很多諮詢,參考了很多外國的法例和做法,法案委員會上也十分用心回答每一位委員的提問。最終條例草案無奈叫停,但我相信他們很快又要開始諮詢的工作。今次因為政治介入,不同持份者壁壘分明,如何能夠修補這關係,回復理性討論,然後再接再厲,讓香港人在知識產權上的保障得以提升,我們要繼續努力。

主席,我謹此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