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

《2014年撥款條例草案》就第1及2條納入條例草案 – 發言 (梁美芬)

主席,在近日“拉布”期間,我有數次機會到地區當主禮嘉賓,曾有兩次活動的司儀把立法會說錯為垃圾會。我相信市民內心是不會犯這種錯誤的,但近日真的有很多人這樣唸錯,為何會唸錯呢?何謂勞民傷財,我覺得在過去127小時可見一斑。在這段時間,很多想為市民服務的議員被迫困在立法會,很多中途有機會看到我們的市民也拉着我們一雙手,要求我們回去跟主席說快些“剪布”,因為
他們感到“拉布”很討厭。這是我的切身經歷,無論是診所或住所附近的清潔女工全都有同一個訴求,她們都表示對此感到十分煩厭。

無論議員如何把“拉布”這件事浪漫化,如何將之專業化,“拉布”畢竟是自殘的行為。由“拉布”開始,我們並無讓市民看到香港民主化的時候,立法會的辯論有多精彩,或是有不同見解的議員可以就例如全民退休保障等議題進行激烈的辯論。這些均是聽不到、看不到的。根據我的個人經歷,這一屆立法會比上一屆還要差,上一屆沒有“拉布”的時候,議員之間也會辯論和交流,大家可以有不同的見解。但是,今年和去年的財政預算案,很多議員都好像在等待和拖延一樣,卻看不到很多精彩的辯論,大家的時間就是這樣子荒廢掉。 

“拉布”並不是一個憲制的權利,我不覺得批准“拉布”是如何可愛或良好的事情。主席,我們差不多出現財政懸崖,而當時公眾曾討論究竟立法會議員應否動用儲備呢,因為立法會秘書處的行政人員,甚至是議員助理,包括我們本人也十分可能無法支薪。我覺得我們十分“醜”,當我們討論是否要動用儲備讓立法會支薪的時候,首先要弄清楚是哪些人導致我們可能出現財政懸崖。我認為不能單單怪責幾位“拉布”的議員,因為我們也表現出我們沒有能力防止“拉布”。所以,我們要一起“孭鑊”,跟市民、這麼多公營部門的所有同事共負一軛。

值得一提的是,我剛才聽到很多同事說,“拉布”十分有意思,甚至主席也說今次“拉布”頗具專業水準。因為我沒有聽足所有發言,所以我不敢評論。但畢竟我有在席,有聆聽議員的發言,包括陳志全議員 – 我曾跟同事談論此事 – 提及外國的監獄管理工作外判安排。我經常說他那些助手頗為勤力,替他在網上做了很多工夫。透過這些討論,我看到他們的“拉布”原意,來來去去說的也是全民退休
保障,但對於“全民”這一點,我自己是有所保留的。直至現在,我也無法說服自己,單靠這個保障制度,對香港而言究竟是好還是壞。我認為,這議題需要有更多的辯論。

然而,他們的修正案內容包括削減所有普通傷殘津貼、高額傷殘津貼、“廣東計劃”、“優化整筆撥款津助制度”等預算開支,我還看到一項,就是剛才葉建源議員提及的,要削減所有資助幼稚園教育的撥款。此外,還有削減牙科服務、中醫藥事務部的撥款,而英勇救人的津貼同樣要削減。長者生活津貼、安老院牌照事務處等撥款全部削減之後,情況究竟會怎樣呢?尤其是把一些我支持的措施,例如廣東及福建省養老計劃等全部削減後,結果會怎樣呢?其實還有很多其他的削減項目,我是唸不完的,有一些更是細微至削減外判三色回收桶的合約撥款、削減有關巡視內地和海外食用動物農場的撥款等。

坦白說,如果不是我們建制派議員在此緊守崗位,萬一真的通過這些削減建議,削減了相關撥款的結果,正如何秀蘭議員剛才所說,是甚麼也沒有了,牙科服務等全都沒有了。議員為何要提出削減這些撥款呢?其實我們上一屆也有提出削減建議,但我覺得那些削減建議是合理的,例如不喜歡某局長的表現,便建議削減其撥款,不喜歡15年免費教育,便建議削減教育局局長的撥款,然後大家可以就此進行辯論。然而,我剛才提及的削減項目一旦獲得通過,後果是十分嚴重的。市民有否詳細聆聽呢?市民沒有興趣詳細聆聽,我知道他們一聽立法會到“拉布”便會關電視,但原來如果不是我們這羣人在此緊守崗位,這些削減建議根本是有機會獲得通過的。

我剛才坐在席上,發現泛民的議員,好像涂謹申議員、黃毓民議員、范國威議員等,他們也有提出修正案,但卻是沒有出現。這代表些甚麼呢?好像流會的責任全都落在建制派身上,建制派的議員被捆綁在這裏,甚麼也不能做,有時候甚至被迫要“甩底”,承諾了出席的活動也無法出席。但是,泛民的議員喜歡便出席,不喜歡便離席,好像是否流會跟他們無關似的,他們只須說一句不支持預算案便行。

但是,到了這樣的局面,大家說要尊重《議事規則》,主席說批准“拉布”,他們便應該共同承擔責任,是不應該縱容的。我經常跟建制派的召集人(即負責聯絡的葉國謙議員、譚耀宗議員)說,流會的責任沒有理由只是落在建制派身上,我們有更有意義的工作要做,我們便要離開。一旦流會,那便讓市民看清楚,今天的立法會究竟變成甚麼樣子。此外,我還聽到梁耀忠議員說他是反對修正案的……不是,他說他發言支持修正案,但投票的時候會表決反對。我不知道市民聽到剛剛這些話的時候,對於立法會議員究竟有何看法?立法會就財政預算案所作辯論的內容,一筆一字寫在議事錄上,將來回看的時候,又給人甚麼感覺呢?究竟我們要發展怎樣的民主呢?“拉 布”是否一種自殘的民主表現呢?如果說“拉 布”能夠做到他們爭取的全民退休保障,我可以肯定地指出這是不能夠做到的,因為從程序上、理念上而言,在立法會議員之間和社會上根本還有很多的爭議。我想,在這方面,我們是否要共同反省一下呢?

主席,我落區的時候,遇到一位以前十分支持你的市民,我的中文沒有他那麼好,他寫了兩句詩,希望我替他讀出來,那兩句詩是“曾慮多情損梵行,入山又恐誤傾城”。我想,我們對待“拉布”……現在不止那數位議員愛“拉布”,其他委員會也好像迷戀上“拉布”這件事,認為“拉布”很好玩,但我十分肯定,最後也只是引火自焚。

不知大家是否聽到市民表達的反感,我很少聽到市民有如此一致的意見,就是他們不喜歡“拉布”,因為他們認為我們犧牲的是他們的利益。因此,這並非大家是否喜歡特首的問題,而是香港整體社會是否繼續縱容這種行為。我們是否應該用很多時間、在很好的場合、更合適的委員會,用更多時間與我們認為相關的部門見面,以及在議會時間討論。舉例而言,我最近曾就高永文局長想推出的醫療保障融資規劃跟他會晤,我希望政府每年也投放100億元到公營醫療上,因為立法會公營醫療的確是十分重要的退休安全網。如果有餘錢,每年也要儲起來,用來購買昂貴的藥物,以及提供公立醫院的各方面需要。無論男女或甚麼階層,只要是退休人士,醫療服務對他們都是同樣重要的。

我亦提過我的夢想,我希望每年也有100億元儲蓄起來供改善水質之用。如果有盈餘,可以用作改善維多利亞港的水質,令居住在海邊的人,以及前往海濱的人得以改善健康。這樣,每個人也可以有綠化的海濱,這是留給我們下一代的優質遺產,但沒有錢是辦不到的。又例如葉建源議員提到的15年免費教育,我也是一直很支持的。我亦認為政府應該中jackpot,今年應該要做此事的,沒有理由這屆政府不做這件事,因為並沒有甚麼爭議。但並不是削減幼稚園的……不是用這樣的修訂來討論。台灣人說得很好,這是“費力把事拉”,即是用很大力度來拖拉,卻未能達到結果。所以,我絕對不能同意這種方式。

第二,在特首答問大會,林大輝議員問了一個很好的問題,究竟現在是三權分立還是三權對立。我認為三權分立是三權制衡,但不可以三權分裂,這不止是行政和立法,也包括司法。我知道主席一直對法院方面的判決有很多顧慮,但如果我們看回原訴庭和上訴庭的判決,特別是上訴庭的判決多次很清楚引申了雙方辯論,律師提出很多普通法的判例,其中第25段提到一件事,就是希望終審法院也會用相同的原則。判詞表示如果在我們的《議事規則》中有不清晰的地方,法院會以不干預議會的運作為原則。基本上,《議事規則》第92條、第57條或其他條文均賦予主席酌情權。無論我們是否同意 – 主席也知道,建制派有時候也不同意他的裁決 – 但這《議事規則》就是我們的遊戲規則。

劉慧卿議員剛才再三表示希望政府尊重我們的遊戲規則,我在這裏也同樣希望表達,我希望司法、立法和行政互相尊重。立法會可能真是不爭氣,因為很多議員認為我們應等待法院判決後才討論《議事規則》的修改。其實這樣對法院是否公道呢?我覺得不太公道,永遠要法院在浪尖,好像要替我們作決定般。既然立法會內充斥着不同意見的人,彼此“打生打死”,那是否應該由我們自己制訂我們的規則,由我們自己決定立法會的文化,而不是在等待法院指示我們應該怎樣做,其實這件事在國際上是十分可笑的。

因此,我認為我們不應等待法院判決才決定如何行事,而是應該坐下來討論如何改善我們的《議事規則》。我們應該有能力解決這件事,而不應等待法庭。法院其實真的經常被我們“擺上檯”,甚麼也要立法會司法覆核,由法院決定政策,導致有些政策有時候沒有機會在立法會辯論。那些爭議本來應該在立法會處理,但因為大家太喜歡司法覆核,法院被迫要判決,議會又未作討論,結果令民眾對法院亦不滿意。我認為《議事規則》要怎樣修改,最好應該在立法會由不同黨派的議員好好的討論。不要迷戀這些做法,可能有少數人可以藉此solo表演,可以爭取曝光率,他們當然會繼續這樣做。但是,其他議員,特別是表示自己是溫和的泛民議員,我希望他們一起想想,我們是否可以一起建設更有吸引力的立法會的議事文化,在目前香港要走自己的民主路的時候,為我們爭取優質的民主。

主席,我謹此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