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這兩周出現了前所未見的亂象,緣於反對派的刻意阻撓和拉布,令《二○一九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在經過兩次共四小時會議後,依然無法選出主席,致使這個受社會大眾關注的議題,未能在法案委員會展開審議。更令人嘩然的是,反對派竟無視議會規則,自立為「主席」、自設開會通知,意圖擾亂公眾視聽,實在令人「歎為觀止」。
假主席假通告 貽笑大方
由立法會的資深議員主持會議及選舉委員會或法案委員會的主席、副主席,是立法會的慣例,但該資深議員的職責僅限於主持選舉過程,若這位資深議員未能出席,就由下一位排名最前的議員頂上。換言之,該議員並不是該會議的主席或代主席,並不應行使除涉及選舉主席過程之外的其他權力。而涂謹申議員自我「充權」,以「有權」處理規程問題為由,與反對派議員「扯貓尾」,拖延了兩次會議都遲遲不進入選舉過程,反對派的拉布伎倆可謂無所不用其極。
為免法案委員會的運作陷於癱瘓,建制派議員尋求內務委員會發出指引,指示由石禮謙議員重新訂立開會時間及主持選舉。這個過程是得到內會的投票認可及議員的授權,奈何反對派不但不尊重投票的結果,更自行「召開」會議,自選主席,更「抄襲」秘書處一貫的格式,向委員會的成員發出「會議通告」及議程,意圖以假亂真。
販賣恐懼 阻撓議會運作
然而,「假的真不了」,假的主席加上假的通告,以及沒有秘書處在席,沒有通過合法途徑公開直播的會議,無論如何都真不了。反對派破壞議會常規,擾亂議會秩序及正常運作已經不是第一次,如此「鬧雙胞」,開「假會議」的做法更見其兒戲幼稚,令社會各界貽笑大方。他們更將責任推卸給秘書處,損害秘書處的聲譽,令議會運作陷入亂局。
無論議題多麼具爭議性,議會的作用就是通過理性討論及投票而達成大致的共識,避免議而不決,決而不行。但由昨日的特首答問大會亂局可以預期,反對派必定會不惜一切,百般阻撓議會運作,都是為了煽動市民,販賣恐懼,阻止香港與國家進一步融合發展,以達到他們的政治目的。
(刊於星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