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對劉小麗、姚松炎、羅冠聰和梁國雄四名宣誓就任立法會議員提出的司法覆核案,高等法院今天裁定特區政府勝訴,並取消四人的議員資格,經民聯對有關裁決表示歡迎和支持。
經民聯認為,公職人員宣誓是莊嚴的行為,要按誓章宣誓及按照宣誓承諾服務社會。今次被司法覆核的四位人士均沒有「真誠、莊重、準確、完整」地宣讀法定誓言,違反《基本法》及《宣誓及聲明條例》,因此有關宣誓應屬無效及沒有法律效力。
經民聯認為,高等法院的裁決彰顯了公義,維護立法會尊嚴和聲譽。聯盟期望特區政府及立法會秘書處盡快執行有關裁決,捍衛議會應有秩序和功能,繼續促進香港經濟發展,改善社會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