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不僅規劃了國家現代化的宏偉藍圖,而且為香港未來發展立牌指路。經民聯對三中全會《決定》展開專題學習和研究,於今日發布研究報告(詳細內容見附件),報告主題為「改革求變抓機遇 實現香港新發展 全面對接落實三中全會《決定》」,並提出五大政策建議,包括發揮「一國兩制」制度優勢,鞏固提升香港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地位等,以抓住二十屆三中全會帶來的機遇,實現香港新質發展。
出席發布會的包括經民聯主席盧偉國博士,副主席林健鋒、梁美芬教授、吳永嘉以及副秘書長陸瀚民。經民聯認為,三中全會《決定》對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作出了科學謀劃和系統部署,將為香港帶來重大機遇,並為工商界和企業提供更闊更廣的發展空間,進一步鞏固香港國際金融、航運和貿易中心的地位。根據《決定》涉港內容的論述,經民聯認為,香港全面落實三中全會《決定》應聚焦以下5個方面:
一、發揮「一國兩制」制度優勢
1、發揮制度優勢,把香港打造成國家雙向開放的重要橋頭堡,建議香港把握粵港澳大灣區「兩種制度,三個法域」,以及香港法律產業和機構成熟的優勢,打造大灣區成為世界級企業重組中心;積極參與國際規則制定,推廣香港的法治品牌和法律服務,打造國際商事仲裁和調解中心等。
2、推動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發展,打造香港成「一帶一路」綜合服務中心,建議特區政府向中央爭取在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一區兩園」內試行更多專屬跨境政策;深化粵港澳大灣區金融互聯互通等。
二、鞏固提升香港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地位
1、多管齊下為香港國際金融中心注入活水,建議將股票印花稅由0.1%下調至0.05%;吸引具投資價值的公司來港上市;推動發展伊斯蘭金融;推動香港成為以人民幣計價的大宗商品期貨定價中心;推出新的資助計劃鼓勵外國企業來港發債等。
2、推動航運升級換代,走高增值航運服務路線,建議加快加強智慧和綠色港口建設;推動航運智能化和數字化發展;設立專項海洋創科基金等。
3、加快開拓機場新航線,鞏固國際航空樞紐地位,進一步加強機場客貨運力;向本地航空公司擴充機隊提供貸款及資助;研究由機場管理局推出優惠;引入更多飛機維修公司;促進飛機租賃行業發展等。
4、大力發展跨境電商,鞏固國際貿易中心地位,建議政府進一步強化香港貿易發展局在跨境電商的工作;完善「商對易」和提供「掃碼易」服務;委託貿發局或商會幫助港商鋪設渠道;爭取中央支持協助港企把握「絲路電商」合作先行區機遇;加強與海外經濟體溝通;推動兩地電商合作等。
5、善用香港國際商貿平台優勢,向中央爭取將香港定位為「雙循環」產業互聯網交流平台和國際信息中心;爭取中央支持兩地合辦創科、新興產業等展覽會及論壇;爭取盡早加入RCEP和開展加入CPTPP的進程等。
三、打造國際高端人才集聚高地
1、制訂更加進取策略「搶人才」、「留人才」。「搶人才」方面,建議進一步放寬「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門檻;成立專項「搶人才」基金;吸引更多「一帶一路」青年人才來港;為「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鬆綁」。「留人才」方面,建立有公信力的招聘平台;加強宣傳及提升「香港人才服務辦公室」服務;加強對家族辦公室成員和外來專才的生活配套支援等。
2、強化國際教育樞紐地位,積極吸引更多「一帶一路」學生來港就學,建議增加「一帶一路獎學金」的名額;鼓勵職業專才教育機構開設符合東盟人力需求課程;支援院校推展宿舍項目等。
3、設立創科教育督導委員會,提升創科教育質素,建議撥款設立創新及科技學院,增加「創科實習計劃」等資助;增設獎學金計劃資助學生到海外進修;向內地或海外學生提供獎學金來港就讀等。
4、加強人才政策配套,將北部都會區打造成國際高端人才「落腳點」,建議措施包括建立知識產權保護、稅收及社會保障政策,高度便利的市場准入制度等;預留土地興建人才公寓,調整公私營房屋七三比要求等。
5、強化專業人才庫,為國家為香港提供不同領域人才,建議包括擴大工程等專業服務界在內地的發展空間;爭取國家支持香港法律人才參與國際機構工作;延續「綠色和可持續金融培訓先導計劃」;制訂物流和運輸業的長遠人才培訓規劃;增加本地大專院校的氫能及新能源相關課程等。
四、健全香港在國家對外開放中更好發揮作用的機制
1、發揮香港生產性服務業優勢,爭取進一步放寬香港專業服務業進入內地的門檻,擴大開放合夥聯營措施;推動本地相關行業機構與內地省市相關協會簽訂合作備忘錄和資格互認意向書,積極參與「灣區標準」和「灣區認證」的制訂工作,推動大灣區檢測認證標準對標國際最高、最新標準。
2、構建「跨國供應鏈管理中心」及「雙循環」產業互聯網交流平台,憑藉中央和特區政府的政策支持,香港可進一步提升在傳統行業跨國供應鏈的位置,建議增加對香港貿發局的投入;成立小組統籌推動跨國供應鏈管理中心工作;打破「錢不過界」規限,允許各類支援範圍延伸至境外等。
3、政策拆牆鬆綁,為內地企業提供多方面生產性服務的支援,建議擴大支援研發中心在大灣區內地城市設立營運分部或據點,容許營運資金「過河」;推動官方和工商支援機構在前海、南沙和橫琴設立分支辦事處等。
五、深化粵港澳大灣區合作 強化規則銜接、機制對接
1、構建「灣區數據池」 加快邁向「數字灣區」,盡快協調推動建立粵港澳大灣區數據平台,推進數字基礎設施對接,與廣東省政府積極協作構建「數字灣區」;加快香港與大灣區其他城市的數字化協同;共建共治「灣區智慧城市」、產業大腦及公共數據池。
2、推動灣區人流、物流、資金流和信息流「全流通」,建議盡快明確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香港園區的產業定位,與深圳規劃相銜接;為北部都會區創業和就業人士提供專屬通行證和便利通道等;推動粵港澳知識產權互認和一站式辦理商標等。
3、建議在其他建設規劃和民生領域實現聯通對接,交通方面,成立粵港澳大灣區跨境交通管理機構;醫療方面,制訂大灣區跨境醫療發展藍圖;安老方面,建設大灣區一站式安老醫療系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