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紓解貧窮 – 修訂議案發言 (張華峰)

毫無疑問政府和商界對紓解貧困責無旁貸,但就陳婉嫻議員提出的紓解貧窮的政策方向,我們認為值得商榷,我代表經民聯反對原動議議案;我們也認為,以增加各種補貼解決貧窮問題,無異於緣木求魚,所以我們反對其他議員純粹派糖的修正案。

經民聯認為香港各界都應該正視貧窮問題,並願意承擔和履行企業公民和社會責任,所以我們支持田北辰、梁繼昌議員的修正議案,全面檢討稅制,研究擴闊稅基以增加經常性稅收,應付新增的扶貧開支。

經民聯要求扶貧委員會應該盡早開展工作,在取得社會共識後落實建議措施,並定期向立法會匯報工作進展。我們認同,“香港應該尊重個人尊嚴、權利和社會公義,採納一個全面的社會福利觀,讓市民參與和構建和諧社會。” 任何關懷社會、支持社會的使命必須建基於社會的一些基本價值。

我們也相信: 社會福利不單是照顧社會上弱勢群體的需要,更是強化個人、家庭及社區的融洽。

事實上,過去政府在扶貧和社會福利方面的支出持續增加,在很大程度上已經縮窄了貧富懸殊的問題。儘管今年六月公布的堅尼系數創新高,但實際上,如果計算除稅和福利轉移,在過去十年香港的貧富差距並沒有明顯的惡化。

儘管2011年香港的堅尼系數為0.537,但如果計算除稅及福利轉移後,堅尼系數為0.475,與2006年一樣,亦與2001年的0.470基本持平。這也顯示,善用公帑提供社會福利予有需要人士,已大大改善了貧富懸殊的問題。

其實香港貧富差距擴大的其中一個主要原因在於經濟結構轉變。去年社諮會發表的報告,預計隨著香港進一步向知識型經濟發展,收入差距和堅尼系數將會持續上升。

我們認為“授人以魚,不如授之以漁”。就此我們支持設立更多社會企業協助貧窮人士自力更生。我們認為應該增加社會企業在提供社會福利和扶貧的角色。良好的社會企業不但可以為有工作能力的貧窮人士提供就業和重返社會的機會,更有助提升他們的自信和個人自尊。

前扶貧委員會對香港的貧窮問題有深入的研究,並將貧窮問題大致分為四大類:(一)是年老人士缺乏保障而生活困苦; (二)是傷病欠缺工作能力需要支援。第三類是:在貧困家庭長大的兒童重演上一代的不幸,即“跨代貧窮”; 最後一類是:收入偏低的就業人士,無法維持生活或養活家人的“在職貧窮”。

我們相信相當部份的貧窮人士需要的並不單單是什麼生活津貼、租金津貼。他們的問題也不是租金管制可以解決的問題,他們需要的是向上流動改善生活的社會階梯。

隨著社會的變遷,青年人的“在職貧窮”也應該得到社會的更多重視。我們也看到目前有相當多的年青人,即使是大學畢業生,在工作多年後,每月在償還學生貸款、支付租金後,生活已經是捉襟見肘,更不用說還要供養父母。

對於“跨代貧窮”的小朋友、“在職貧窮”的人士面對的問題,也不是派發6000元、或派發8000元可以解決的問題。

較早前大部份香港人都陸續收到政府派發的6,000元,對於很多納稅人而言,他們樂意承擔作為公民的義務,但對很多貧窮的長者或因傷病而陷入貧窮的人士,6000元對他們很重要,可以用於支付生活所需。我們相信如果政府當初不是將這300多億元,不分貧富,派發與全港市民,而是用於扶貧,用於貧窮人口的醫療、教育和就業,納稅人的錢更是花得其所。

最近有學者撰文指出,長期以來,香港在扶貧政策上的三大錯誤,也值得我們反思。三大錯誤包括:(一)沒有認真了解貧窮的成因,沒有採取措施避免市民墮入貧困,同時部份低收入的“貧窮新一族”也應該受到政府關注;(二)政府誤以為增加綜援金就可以解決貧窮問題,事實上,今天香港的貧窮問題很複雜,扶貧必需改變思維,廣開渠道,單單靠社會保障不能成事。第三個錯誤是:從來沒有將貧窮與社會變遷連在一起。

最後,經民聯也反對部份議員提出的引入累進稅制、開徵資產增值稅、實行負入息稅的修正案。我們相信香港奉行的簡單和低稅制是香港成功和維持國際競爭力的基石,改動稅制以扶貧無異於殺雞取卵,本末倒置。我們深信目前歐洲福利主義抬頭,財政不堪重負以致經濟危機都是前車可鑑。

我們亦反對將部份外匯基金投資收益,用於經濟及社會發展以及扶貧開支。經民聯支持所有合情、合理、合法的紓解貧窮措施,讓政府有空間與各持份者討論一個廣泛接受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