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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確立集體談判權議案 – 發言 (林健鋒)

主席,兩星期前,我提出促請政府加強支援中小型企業(“中小企”), 維持本港有利營商環境的議案, 很多同事均踴躍發言,各抒己見,最終議案得到同事的支持通過,證明大家都認識到經濟發展及本港競爭力的重要性。但是,今天這項促請政府盡快立法確立工人集體談判權的議案,我卻認為無助本港競爭力的提升,更有可能對本港的經濟基礎帶來衝擊。

主席,這邊廂中國社會科學院發表的《中國城市競爭力報告》告訴我們,香港的競爭優勢距離逐漸與內地城市縮窄;那邊廂瑞士洛桑國際管理發展學院發表的《世界競爭力報告》可看到香港已經由第一位跌至第三位,而就其中一些細項的排名,經濟表現由第四位跌至第八位;基建設施由第十八位跌至二十一位;政府效率、企業效率由第一位跌至第二位。報告亦指出,香港面對的挑戰是要確保經濟持續發展及樓市穩定。

主席,這些數據反映,第一,本港經濟十分容易受外圍環境影響,政府需要有長遠和完善的計劃,以推動本港不同產業的發展;而且政府的政策,例如最低工資、競爭法等,在社會上未有共識之前就實行,對中小企的限制越來越多,令它們的生存空間越來越小。第二,政治爭拗不斷,社會矛盾增加,任何基建設施或開發土地等的政策推出,都有為反對而反對的聲音,難以調和,議而不決,決而不行,導致各項基建發展緩慢。

有些聲音指,一些企業賺到盡,員工分享不到經濟成果,但實際上,全港98%的企業均為中小企,很多中小企均為艱苦經營,沒得賺不特止,還要每天面對原料加價,工資增加的壓力。社會上亦有一些聲音,剛要求政府實施最低工資不多久,便開始要求標準工時,又說要集體談判, 我想問大家, 究竟有沒有空間可讓中小企舒口氣呢?

主席,其實香港絕大多數僱主都是良心僱主,也會善待員工。他們與員工一起經歷了過往很多的風風雨雨,共渡時艱。僱主也十分希望僱員與公司和諧共處, 一做就做十年八載, 就好像一家人一樣。

然而,工會要求敦促政府就各種勞工政策立法進行規管,不但令企業的彈性減少, 勞資關係更為緊張, 這樣做對企業的發展毫無幫助, 同時亦會打擊員工工作的積極性。

主席,究竟集體談判是否可以提高到工人的權益和工資呢? 推崇集體談判的人士認為,集體談判可有助提高工人工資,改變單個工人跟企業談判工資時處於的弱勢地位。但是,為了集體的利益,我們有沒有考慮過,這樣做往往犧牲了員工個人的利益呢? 站在經濟學的角度來看,集體談判或許可以幫助一部分人提高了工資,但亦同時限制了能力更高的人獲得更高的工資。這樣做會打擊勤奮、有能力及多勞多得的員工。其實,有能力獲得高於平均工資水平的員工,是否願意自己的工資被人協商呢? 再者,如果用人為的外在壓力來改變市場競爭的結果,必然對直接的資本積累和再生效益產生影響,會減少企業用於再投資的本錢,遏制再投資的熱情;而且會帶來邊際勞動生產率的下降和創造財富能力的下降。

亦有人指,其他國家、地區一樣實施最低工資、最高工時、集體談判權, 並且實施得很好, 但可否一概而論呢? 好像1980年代的英國,福利主義導致國家陷入債務,戴卓爾夫人上台後實施強硬措施,有人指她打擊工會, 但客觀的效果卻是她挽救了英國當時的頹勢。湯家驊議員剛才說,他不擔心有了集體談判權法例後,工人便會“炒老闆魷魚”,但實際情況其實很可能是老闆們會被迫至結業或走投無路, 他有考慮過這些嗎?

我們看看,各個國家和地方也有不同的經濟環境及歷史條件,人家是一個國家,我們則是一個細小的外向型經濟體系。人家是否有香港這種競爭力呢? 人家是否有這麼低的失業率呢? 我們是否甚麼也要人有我有呢? 最重要的是要做一些對香港發展有利的事情,我們並非每事也要人有我有, 超英趕美。我們應該為香港未來的經濟想一想, 做一些有利香港發展的事情。

主席, 我謹此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