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9日,是香港踏入新篇章的日子。第七屆立法會全速、高效審議和通過了《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條例草案》),與特區政府一同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本地立法工作,為香港維護國家安全補上了這一塊期待已久的最後拼圖。立法會在當天召開特別會議,恢復《條例草案》的二讀辯論,經過一整天高質量審議和辯論,至傍晚終於迎來法案付諸表決的一刻。
回看2003年即21年前,政府曾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開展立法工作,可惜未竟全功。這項關乎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法律,在回歸後已經耽誤了接近27年,在第六屆特區政府和第七屆立法會共同努力下,方能取得突破,完成立法,堵塞香港防範國家安全風險的缺口。
行使投票權支持立法
立法會主席是立法會議員一分子,同樣享有投票權。但一般而言,主席專注主持會議,對法案和議案不會行使這項權利。然而,維護國安,人人有責,因此我作出突破,不依從「慣例」為這項重要法案投票,按下電子表決系統的「贊成」按鈕。在傍晚6時53分,我宣布《條例草案》的三讀表決結果:「有89位議員出席,有89位議員贊成,全票通過。」第七屆立法會全體議員支持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載入立法會議事錄,寫入香港特區的史冊,香港亦從今起走入新一頁。
為維護國家安全立法並非「新鮮事」,這是世界上每一個主權國家的固有權利和國際慣例。近年,國際地緣政治波譎雲詭,行政長官把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記掛在心上,全力推動完成立法,堅決扛起「第一責任人」的重任。立法會能夠在合理時間內,全面、整體、認真和嚴謹地完成審議並通過《條例草案》,交出一張亮麗且圓滿的成績表,這都是由行政長官牽頭揭開序幕,並由官員、全體議員,以及一眾在背後默默付出的工作人員,他們的專業精神和辛勞汗水交織而成的。
我宣讀法案的表決結果時百感交集,心情既激動,又感恩。在歷史洪流中,這項香港回歸後久久未能完成的使命,落在第六屆特區政府官員和第七屆立法會議員身上,我作為立法會主席參與其中,大家一起完成這項任務,為國家和香港作出貢獻,倍感光榮。
審議展現行政立法良性互動
除了在法案表決時投下贊成票外,整個立法過程我亦感受良多,自覺有責任抓緊每個機會,向社會多闡釋今次立法工作,與市民安穩生活息息相關。我主持立法會會議和會見傳媒時,多次強調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另外,我亦鼓勵議員多利用議會不同平台發聲,例如在前廳交流會和法案委員會作為官民橋樑,積極反映社會和業界對立法建設性的意見。我很高興議員問得「貼地」,主責官員答得「到位」,並精準有力地反駁對《條例草案》的謬誤;政府更吸納議員建議,從善如流提出多項修正案,令法例更完備,大家都展現無比魄力和擔當。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條例)切合國家和香港社會的需要,條文按照現行普通法的常用語言編寫,清晰易明;亦借鑑了其他普通法國家的經驗,再以香港實際情況去立法,同時完善了現有的法例。
條例與香港國安法相輔相成,兼容互補,更有效實施維護國家安全的機制;條例亦依法保障香港居民在基本法和相關國際公約下所享有的基本人權和自由。我要強調法例非針對任何國家或個人,相反透過更有效保障國家安全,能締造更有利環境吸引外資來港營商和投資。
隨着法例刊憲生效,香港今後有更安全、更穩定的環境,政府有更多空間聚精會神拚經濟、謀發展,為國家和香港的高質量發展出力,令「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立法會與政府攜手改善民生,讓人民安居樂業,增進大家的歸屬感和幸福感。
刊於文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