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首先多謝環境事務委員會主席何秀蘭議員動議這項議案,讓本會議員同事有機會就委員會訪問團前往韓國考察廢物管理經驗報告表達意見。我也是環境事務委員會的委員,但卻沒有參加這次的考察。不過,在2011年10月,我曾與業界人士參與香港生產力促進局,以及香港電子業商會主辦的韓國電子創意低碳產品設計及製造考察團,並擔任榮譽領隊。該訪問團的行程相當豐富,主要包括考察韓國電子環保協進會的電子電器廢物回收中心,了解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的模式和技術。又訪問韓國亞洲大學(Ajou University)的環保產品研究所(Eco-product Research Institute), 了解綠色及低碳產品的設計理念和技術。更參觀一家生產環保產品的企業,特別聽取他們介紹創新的家用廚餘處理機。此外,又參觀了韓國環保、低碳產品及技術展覽會2011,重點認識韓國環保產品、技術和政策,以及由此帶來的綠色商機,令大家留下深刻的印象。這次環境事務委員會訪問團的報告,不單勾起我對2011年訪問韓國的回憶,而且也引發了新的思考。
主席,韓國在推動減廢、完善廢物管理,以至支持循環再造業方面,究竟有何良策值得香港借鏡呢? 我認為主要可在三大方面着眼,其一,政府擔當主要的推動者,因時制宜,多管齊下,靈活採用各種政策工具,既訂立較完備的法例和規例,也提供多方面的政策配套。韓國在1986年訂立《廢物管制法》,訂定基本的廢物分類和處理程序。當局的政策是針對擴建處理廢物的設施,責任主要由地方政府承擔。1992年制定《促進節約及回收資源法》,力求達致源頭減廢。至於廢物管理的責任, 也由消費者和生產者共同分擔。對建築廢物的回收等, 韓國也有另定法例規管。
同時,環境部作為主管韓國整體環保政策的部門,為加強落實政策的成效,一方面,為地方政府提供行政和財務支援,又成立多個附屬公營機構,以營運廢物管理設施,以及提供環保業所須的支援。正因為韓國政府推行廢物管理時,有策略、有法規、有配套,成績斐然,都市廢物的生產量也由1981年的每人每天1.77公斤, 減至2011年的0.95公斤, 減幅達46%; 而2011年的整體廢物回收率, 則是83%, 位居世界前列。
相比之下, 香港起步較遲,至今也缺乏全面而完善廢物管理法規。在2013年5月才公布《香港資源循環藍圖2013-2022》,目標是在2022年或以前把都市固體廢物人均棄置量, 由2011年每日1.27公斤,減至0.8公斤, 但落實的路線圖和時間表均顯得十分粗略。至於關於都市固體廢物按量收費的公眾諮詢, 仍有約1個月才結束, 我認為特區政府應積極借鑒韓國的先進經驗, 加快優化廢物管理的策略和措施。
其二, 韓國政府十分支持當地業界發展環保循環再造行業, 在2011年訪問韓國時,我與業界朋友參觀了韓國電子環保協進會的電子電器廢物回收中心,該協進會在各大城市設立回收中心,負責全面回收電子電器廢物,以及加以循環再造。這次委員會的考察報告顯示,韓國政府向小型回收公司提供長期低息貸款,協助開發回收設施和技術,亦安排專家為新成立的回收公司提供資訊服務。江北區再利用分類廠,更獲當地政府批出土地設立廠房,並提供常設資助,以支持該廠運作。
正由於韓國各級政府的積極支持,全國回收公司由1999年約1 650間, 增至2009年超過4 000間。回收業帶來的經濟效益, 在2009年亦達70億港元。特區政府應借鑒韓國的經驗,提供土地、資金和技術支援等配套,支持業界興建現代化的循環再造設施,例如廢電器的解拆廠,促進環保循環再造行業的發展,既能協助廢物處理,也可以創造商機及更多就業機會。
其三,以經濟實惠措施來吸引公眾支持,委員會的考察報告提到首爾有4座轉廢為能的設施,以麻浦的焚化爐為例,不單採用較先進的技術,連外觀設計也注意到以其周圍的漢江等景觀來配合;而且在該設施的方圓300米範圍內的居民, 可獲補貼電費, 補償他們的不滿和不安。我認為特區政府在啟動石鼓洲垃圾焚化爐的興建程序時,可借鏡韓國、台灣等地區的經驗,不單有助爭取社區居民的支持,項目的申請撥款相信亦較易獲本會通過。
主席, 我謹此陳辭。